蘇媛原型已自殺(蘇媛原型罪犯今日出獄)
在2008年震驚韓國社會的壹起兒童性侵案中,57歲的醉酒男子趙鬥春強奸並殘害壹名8歲女童,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隨著這名男子出獄日期的臨近,韓國民眾要求繼續隔離他的呼聲日益高漲,壹些官員和國會議員也在尋求出臺類似措施。
韓國電視臺此前公布的趙鬥純(SBS電視臺)。
這個兒童性侵案是韓國電影《素媛》的原型案件,所以叫《素媛案》。5438年6月+2008年2月,趙鬥春將壹名8歲小學生拖至京畿道安山市譚公園內的公共廁所內,並對其實施強奸,致該女童重傷。
“素媛案”的惡劣情節在韓國社會引起軒然大波,促使韓國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允許公眾在指定網站查詢性侵者的姓名、住址、照片等信息,並增加了多項防範措施。
“沒想到這麽多人!”
趙鬥春背著手當眾鞠了兩次躬。
韓媒曝光了趙鬥春抵達鞍山後的照片。他頭發花白,戴著面具,手裏拿著壹個橘子。他被押送到保護觀察哨。
當天,68歲的趙鬥春戴著口罩和帽子出現。他頭發花白,手裏抓著壹個橘子。現場記者大呼“妳反思嗎?”趙鬥春沒有理會記者,頭也不回地走進了保護觀察站。
他在韓國京畿道安山市保護觀測站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於當地時間上午8點55分左右抵達位於安山市的住所。
隨行警察稱,趙鬥春在乘坐公務大巴前往鞍山保護觀測站的路上,聲稱“沒想到會來這麽多人”,並稱自己犯了“令人氣憤和抱怨的錯誤”,並承諾反省生活。
趙鬥春登記完電子鐐銬走出鞍山保護觀測站時,雙手背在身後向媒體鞠躬,但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就回到車上。
報道稱,趙鬥春穿著外套,戴著帽子和口罩。上下車司法部準備的大巴後,他直接回家了。下車後,趙鬥春似乎四處張望了壹會兒。
《保護觀察報》稱,在從監獄出來前往保護觀察站的大巴上,趙鬥春表示“以後會壹邊反省壹邊生活”。《觀察家報》還說,沒想到今天會聚集這麽多人。
另壹方面,警方調集警力,防止趙鬥春在回家的路上出事。警方還在距離趙鬥春家10多米的地方設置了專門的安防中心和防盜用的監控攝像頭。在即將到達住處時,警方設置了警戒線,並投入大量人力。
據報道,包括居民和記者在內的約100人從當天早上6點左右開始聚集在趙鬥春住所附近。市民們看到趙鬥春的車到了,就喊著“打開趙鬥春的臉”“處決趙鬥春”來表達他們的憤怒。
附近居民也抗議,“為什麽要保護趙鬥春?我們將如何生活?看來我們要搬家了。我們會因為這個人而受傷嗎?我睡不好覺。”
報道稱,趙鬥春出獄後,前往京畿道安山源保護觀測所安山分所遞交保護觀測申報書。在完成行政手續後,他將回到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這裏不僅是他的家鄉,他妻子定居的地方,也是綁架和性侵事件發生的地方。
出獄前,趙鬥春在獄中戴著電子腳鐐,通信功能被保護觀察員確認。出獄後,他將接受壹對壹的貼身監管,全程乘坐監獄派出的專車,避免在公共場所出現突發情況。
將在接下來的七年裏戴上電子腳鏈。
囚犯們稱之為“仍然暴力”
《韓國先驅報》報道稱,趙鬥春出獄後將佩戴電子腳鏈7年,接受全天候監管。公眾可以在指定網站上查詢他的住所等個人信息。
據韓國京畿道大學犯罪心理學專家小組評估,趙鬥春再次作案的概率為76%。另壹項數據分析顯示,趙鬥春有飲酒問題,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憤怒。
趙鬥春的獄友在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表示,趙鬥春在監禁期間“仍然很暴力”,單獨監禁時總是做俯臥撐和仰臥起坐。
趙鬥春今年7月表示,出獄後將回鞍山市定居。這壹消息令當地居民不安。鞍山市市長尹鶴燮9月致信司法部,要求緊急制定《性犯罪者保護收容法》,以便繼續對其采取隔離措施。幾經波折,這壹法案仍未在國會獲得通過。
截至6月11日,鞍山市政府在趙鬥春住處附近新增15個監控攝像頭,提高周邊30處路燈亮度。該市打算派遣12名警察全天候巡邏附近地區。
當地官員計劃禁止班昭·鬥春飲酒、在兒童活動場所附近逗留和深夜在戶外逗留,並隨時向周圍居民區通報他的行蹤。
趙鬥春曾多次上訪,要求見受害者。
他的妻子在12年裏與受害人保持著5分鐘的車程。
韓國JTBC電視臺在65438年2月7日播出的壹檔節目中透露,趙鬥春曾多次懇求他在請願書中與受害者見面。節目透露,請願書的大部分內容都聲稱自己從頭到尾都喝醉了,所以不記得發生了什麽。他還稱自己的指控“太可恥了”,從未向其他被拘留者提起過。甚至,趙鬥春在請願書的最後反復寫道,“乞求希望我能見到受害者。”
讓受害者和其他人不寒而栗的是趙鬥春的妻子。
無論受害者壹家在鞍山搬到哪裏,趙鬥春的妻子都會跟著壹起搬,始終與他們保持5分鐘的車程。這意味著,趙鬥春出獄回家後,隨時可能再次與被害人家屬見面。當韓媒記者問及此事時,她也冷冷地將記者趕出門外。
趙鬥春的妻子是否知道自己的住處距離受害人家只有500米,對於公眾來說沒有定論。但她很冷淡地回答:“不管她(受害者)住在哪裏,我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對於趙鬥順的罪行,趙鬥春的妻子不僅沒有選擇和他離婚,也沒有聲討他,還非常維護他。
她在接受韓國電視臺記者采訪時說,和趙鬥春在壹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對方是有17前科的犯人。所以,即使知道趙鬥春犯了重罪,她還是為趙鬥春寫了請願書。
她在請願書中寫道:“我的丈夫做飯、洗衣服和打掃房間。他(趙鬥春)做了20年了。”“(趙鬥春)從來沒有生氣過,周圍認識他的人都誇他是個懂禮貌的人”...
此外,據監獄民警介紹,他的妻子經常去看望趙鬥春。
“我老公很愛我。他變成那樣是因為喝酒(侵略的受害者)。”她說,“(我)永遠不會和他離婚。”
心理咨詢師楊靜曾表示,趙鬥春的妻子對受害者毫無同情之心,但卻全力支持她的丈夫。不是愛能解釋壹切。
與普通罪犯家屬的沈默和不斷道歉相反,妻子並沒有過多譴責丈夫的殘忍。在她的理解中,似乎罪魁禍首就是酒精。換句話說,她還在努力給丈夫找壹個“合理的理由”。
此外,她還在請願書中稱“這不是趙鬥順的錯”。雖然有人認為她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癥,但斯德哥爾摩綜合癥有幾個條件。其中,被害人已經被加害人傷害,得不到幫助,導致被害人對加害人的依賴。從目前公開的內容來看,趙鬥春的妻子顯然沒有滿足這壹點。
此外,趙鬥純的妻子在12年期間與受害者家屬保持著密切的距離,並隨他們壹起搬遷。這是壹個重要的信息,可以反映出他們的心態:當人們傷害了別人,感到內疚的時候,他們最想做的就是逃避,假裝什麽都沒發生。“蘇源”案是壹個特別殘酷和嚴重的案件。按理說,罪犯和妻子如果對受害者有負罪感,壹定會遠離他們。
遇難者家屬:心靈的創傷是終身的。
距離2008年的“趙鬥春案”已經過去了12年,但恐懼和憤怒並沒有消失。
“心靈的創傷是終身的。”趙鬥春事件受害者那英(化名)的父親平靜地說。多年來,那英壹家努力尋找平凡的生活。
那英的父親在接受采訪時說:“案件發生後,她得到了很多幫助。那英接受了手術支持,去了向日葵中心(壹個為韓國性犯罪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詢的機構)。”
2020年的那英,現在是醫學院的大壹新生。五次手術後,她看起來和普通大學生沒什麽區別。那英說,如果她想成為壹名醫生,她可以回報社會,幫助那些和自己有同樣經歷的孩子。雖然因為身體不方便,但她不想落後於社會,以堅強的意誌堅持學習。
至於即將出獄的趙鬥春,那英的父親說:“雖然判決結果出來後我們強烈反抗,但當時的法官以遵守法律為由拒絕了我們的再審請求。此事引起輿論批評。在輿論的壓力下,當時的司法部長直接去監獄見了趙鬥春,並向我承諾將趙鬥春永久隔離。現在我想問部長,妳還能遵守這個協議嗎?即使妳不再是部長,妳代表政府向我們作出的承諾只是口頭承諾嗎?我們在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