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實施細則(1987)
公安、工商、環保和水利部門應協助實施本細則。第二章保護對象的可捕標準第四條水生動物的最低可捕標準如下:
(1)海魚:小黃魚,體長18厘米;帶魚(秋刀魚),肛門長24厘米;鯰魚(鯰魚),叉長31厘米;鱈魚(鱅魚),28厘米長;鯖魚(鯖魚),叉長22厘米;鮁魚,叉長45厘米;高眼比目魚(長頸),17厘米長;黃蓋比目魚(小口),長19厘米;石垣(石江子),體長19厘米;半滑燕鰨(牛舌),長17厘米;牙鮃(牙片),長27厘米;黃花魚(嶽樂),23厘米長;白花魚(白敏紫),長17厘米;鯧魚(鏡魚),叉長20厘米;紅笛鯛(嘉吉),19厘米長;敏魚(Minzi),長30厘米;鱸魚(鱸魚),長40厘米;Ribfish(紅眼肋),長30厘米;烏魚(白眼),長27厘米;太平洋鯡魚(鯡魚),叉長22厘米。
(2)淡水魚(長度指體長):鯽魚和香魚,17厘米;大銀魚,十三厘米;鯿魚和鯿魚,23厘米;鯉魚,重唇魚,27厘米;蓍草魚和鯡魚,27厘米;青魚、草魚、鰱魚、鱅魚,44厘米。
(3)蝦:蝦、爪蝦、青蝦、毛蝦限於捕撈期。
(4)螃蟹(長度指頭胸甲中心到指甲後緣的垂直距離):梭子蟹,7 cm。
(5)其他:海蜇,鮮品總長17 cm,加工品壹次7cm;海膽,5 cm(去棘後殼徑);烏龜,17厘米(甲殼最長部分的直徑),但不允許撿龜蛋。
人工繁殖的重點保護品種參照本條相關可捕標準執行。第五條。在航次漁獲量中,重點保護種類低於允許漁獲量標準的比例:海苔類不超過25%,其中海鞘類每次漁獲量不超過3%;淡水水生物種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在捕魚作業中遇到密集的幼魚時,應轉移漁場。第三章禁漁期和禁漁區第六條下列保護對象實行禁漁期:
蝦類,自然按國家有關規定,人工增殖按省水產局的規定;河蟹,11月16日至次年9月15日;毛蚶,6月15日至9月15日;6月15日至8月31日;文蛤、馬蹄、文蛤,6月15日至8月31日;文蛤、沙蛤、蛤蜊,5月15日至7月31日;四角蛤、白蛤、白蛤,6月15日至8月15日;牡蠣,6月15日至8月15日;扇貝,5月15日至8月31日;鮑魚,7月15日至8月31日;笹川,5月1日至7月20日;紅螺,7月1日至9月10日;甜螺,6月1日至8月31日;海上避風,6月20日至8月31日在渤海;6月1日至8月31日在黃海;水母,6月20日至8月20日;海膽,8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甲魚,6月1日至7月31日;紫菜,4月1日至5月31日;石花菜,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第七條下列網具實行禁漁期:
蠓子網、小燕安康網、赫章網、小燕張網、張網、小燕巴拉網,6月5日至9月25日;套網,5月30日至8月10日(其他漁區5月30日至9月30日);桶網、壇網,5月30日至9月30日;網箱網具、落地網具、蝦倒幕網具、橫梁網具,7月1日至8月31日;刺網,漁區12349 6月20日開始,8月20日結束;淡水漁網,5月1日至6月30日。第八條下列漁區為漁船專用區:
輪拖網漁船按國務院《關於渤海、黃海、東海輪拖網禁漁區的命令》及有關規定執行。
79馬力以上漁船不得進入北緯40° 20 '以北、東經121° 30 '以西海域捕撈毛蚶。
80馬力以上漁船未經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進入12349漁區捕撈水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