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許可經營範圍
法律分析: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散裝熟食銷售,不含散裝熟食銷售);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種類的食品銷售;熱食品的制造和銷售;冷食的制造和銷售;生食品的制造和銷售;糕點食品(包括裝飾糕點,不包括裝飾糕點)的制造、銷售;自制飲品制造及銷售(包括自制酒制造及銷售,不包括自制酒制造及銷售,包括現成鮮奶飲品及不包括現成鮮奶飲品);其他食品的生產和銷售。
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根據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形式和經營項目分類制作。食品經營的主要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設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送餐的,應當在主要經營業態後的括號內標明。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銷售;熱食、冷食、生食、糕點、自制飲料等食物。列入其他食品銷售和其他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後實施,並明確標示。熱、冷、生、固、液等情況難以明確分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況進行分類。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的需要,調整食品經營項目的類別。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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