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區別在哪裏?
1、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區別:
(1)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的依據和標準不壹樣。有機食品是按照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標準來種植加工的,而綠色食品是根據綠色食品生產標準來生產加工的;
(2)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的生產方法和原理不壹樣。有機食品主要是註重對生產過程的監督管理,認為好的生產過程肯定會有好的產品。而綠色食品則是強調對所生產的產品的檢控,認為好的產品只有好的環境和流程才能生產出來;
(3)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的對於生產環境的要求不壹樣。有機食品種植生產要求選擇水質好,土壤品質良好,未受汙染的環境。綠色食品的種植環境相對沒有那麽嚴格的要求,只需要沒有直接的工業汙染,且周邊的空氣環境達到標準即可;
(4)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的認證標誌也不壹樣。有機食品標識在不同國家和不同認證機構是不同的,綠色食品的標識在我國是統壹的,也是唯壹的,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局註冊的質量認證商標。
2、法律依據:《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定的範圍內,並具備下列條件:
(壹)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環境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二)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綠色食品投入品使用準則;
(三)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標準;
(四)包裝貯運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
二、如何申請綠色食品證
1、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壹式兩份,報所在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
2、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托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對該項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
3、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的環境保護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並依據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進行檢測;對不合格的,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5、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和衛生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綜合審查,並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訂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協議,由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及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同時公告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