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使節在唐朝的官職是什麽,主要職責是什麽?
我們唐朝的使臣是地方官職。雖然是地方官職,但他是二等大臣。他不僅擔任行政職務,還擁有軍事權力,指揮各大軍區的軍事首長。我們的使節是人、才、軍的結合體。壹個使節可以管兩三個鎮,皇帝信任的人也可以管四個鎮。總之,我們的使節在唐朝是壹個很高的官職。我們的時代是由李世民創立的。因為大唐的軍事繁忙,有許多邊境城鎮需要保護。命令通常很難傳達,所以李世民感到很累。為了加強將領的威嚴,我們設立節度使管理邊防軍。此時,我們的時代就相當於皇帝派來的欽差大臣。李世民也是壹個非常能幹的皇帝。當然,他不會給被拘留的人反抗的機會。所以我們這個時候的時代不會像唐玄宗在位的時候那樣造反。初唐時期,軍令和政令相互獨立,軍令由尚書省制定。這個時候我們的大臣基本上除了軍事指揮權之外沒有任何權利,所以這個官位上的大臣基本上對皇帝沒有太大的威脅。均田制是兵制的經濟基礎,但是因為這個政策,唐朝的土地財產非常混亂,然後百姓破產逃亡。最後,平均土地是最不可能的?政府兵制度只能廢除。在唐玄宗統治時期,我們這個時代的力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丞相張說,建議采用募兵制來招募士兵,這給了我軍壹個培養戰力的機會。同時,我們的軍隊也可以管理當地的軍事、政治和財政事務,並賦予他們很大的權利。最後,因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力量太大了,也給了安史之亂揭竿而起的機會。其實唐玄宗可以用其他方式彌補這個錯誤。他可以派其他官員輪流擔任我們的特使,讓我們的特使無法培植自己的勢力。這種方法在唐高祖和武則天當政的時候就已經在做了,但是唐玄宗放棄了這種方法,使得我們這個時代的權力壹次又壹次的膨脹,最後無法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