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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勵建設年輕人和老年人共同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

5月19,官網,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到,要鼓勵建設年輕人和老年人共同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打造代際互動、充滿活力的老年人社區。

《意見》提出,要積極發展老年宜居產業。倡導終身住房理念,推動政府保障性住房適合終身居住,支持社會資本設計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居住的商品房產品。鼓勵建設年輕人和老年人共同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打造代際融合的充滿活力的老年人社區。支持市場主體利用自有土地和房屋開發建設集居住、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為壹體的社區養老設施。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探索多元化投資模式,擴大老年居室老化改造覆蓋面。制定和完善老齡住房建設和改造標準。

同時,《意見》還提出拓展土地利用空間。保證新增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需求,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新增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劃撥用地;以租賃、先租賃後轉讓等方式提供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優先租賃、先租賃後轉讓。降低養老用地成本,制定體現同質性、公益性、社會性的養老用地新地價,引導整體地價水平與標準廠房基準地價相當。鼓勵利用現有資源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定期發布養老服務現有設施資源目錄,多渠道增加養老設施供給。

此外,《意見》還提到,要推動長三角養老產業協同發展。依托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養老產業規劃協調和項目協調,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促進產業鏈上下遊對接和功能互補,整體提升區域養老產業競爭力。推動三省壹市養老產業配套政策、標準、規範、數據、信息的銜接,探索建立養老人才培訓基地。探索異地養老新模式,制定配套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這壹政策可以看出,上海將對養老地產業務的發展給予更大的支持,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綜合社區、長租公寓等養老設施的改造。類似長租公寓而言,過去和養老的結合較少,後續也可以成為房企積極研究和投資的方向。

他表示,此次上海對養老用地政策進行優化,包括土地來源、土地出讓方式調整、土地價格下調等,有助於降低房企拿地成本,促使其積極進行項目開發。考慮到今年上海土地供應節奏將加快,部分涉足養老地產業務的房企可能面臨新的機遇。

以下是意見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幹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作用,大力發展養老產業,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1.聚焦重點領域,增加養老產品和服務供給??

(1)增加多層次養老服務。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針對不同收入群體設立養老機構和康復護理機構。支持外商獨資、中外合資養老服務機構在上海發展,積極引進國際先進服務模式。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支持品牌連鎖機構在長三角和全國拓展業務,實現規模化發展。推進醫養結合深度融合,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實現疾病診療、醫療護理、生活護理等服務的有機銜接和有序轉診。實施全國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通過政策支持,引導更多企業提供大多數老年人能夠負擔的普惠養老服務。(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發改委)

(2)大力發展輔助器具產業。積極發展服裝服飾、生活護理用品、康復訓練、健康促進輔助器具等老年用品產業,支持企業加大R&D、設計、智能制造,培育壹批“專精創新”的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依托青浦西虹橋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閔行南濱江產業園,加強創新孵化和產業集聚,吸引國內外優質輔助器具企業落戶。鼓勵張江高科技園區、漕河涇新技術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布局發展智能輔助器具產業。鼓勵醫療器械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發揮技術優勢,擴大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研發,支持符合條件的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申請醫療器械註冊。積極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推廣,動態更新產品目錄,提高供應商準入標準,拓展租賃方式,引導企業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需求的輔助器具產品。搭建信息對接和應用平臺,推動本市研發生產的優質康復輔助器具在公立醫院和公立養老機構率先使用。(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經信委、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3)積極發展老年宜居產業。倡導終身住房理念,推動政府保障性住房適合終身居住,支持社會資本設計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居住的商品房產品。鼓勵建設年輕人和老年人共同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打造代際融合的充滿活力的老年人社區。支持市場主體利用自有土地和房屋開發建設集居住、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為壹體的社區養老設施。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探索多元化投資模式,擴大老年居室老化改造覆蓋面。制定和完善老齡住房建設和改造標準。(責任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民政局、上海銀保監局、市規劃資源局)

(四)激發老年教育市場活力。積極拓展老年教育主體,鼓勵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教育產品和培訓課程,適應老年人在精神文化、健康養生、理財等方面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鼓勵發展老年數字教育新業態,支持企業和各類社會組織通過網站、手機app等平臺開發在線學習、互動交流等創新教育產品。推進老年教育、老年旅遊、機構養老等業態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對外合作、服務購買等方式,提供主題遊學、人文徒步、體驗式學習、文化培訓等增值服務,豐富養老服務內涵。(責任部門:市教委、民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

(5)促進老年旅遊健康發展。把老年旅遊作為全域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紅色旅遊、郵輪旅遊、休閑旅遊等適合老年人的旅遊業態。鼓勵旅遊企業依托線下門店和線上平臺,創新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旅遊產品,打造特色運營模式。將旅遊信息服務嵌入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老年綜合服務中心等社區組織,鼓勵身體條件適宜的老年人參加“市民遊上海”等活動。加強景區、酒店等旅遊基礎設施的無障礙建設和管理,提高人性化服務水平,營造安全便捷的老年友好型旅遊環境。支持旅遊企業積極提高針對老年人的旅遊產品和服務標準。(責任部門:市文化旅遊局、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第二,強化要素支撐,加快釋放產業動能

(6)豐富人力資源供給。鼓勵更多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康復輔助器具等專業,擴大養老產業專業人才招生規模。整合老年教育和科研資源,培養高水平研究型、應用型老年健康醫學人才。推動養老服務企業與相關職業院校深度合作,培育壹批產教融合的養老服務企業,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範圍。加快建立統壹的養老護理員工資等級制度,形成正常增長機制,完善職業發展通道。精準對接用人單位在職培訓需求,積極開展在職培訓、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各類培訓,不斷提升養老護理技能水平。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導向,充分發揮國家和本市各類技能大賽的激勵作用,培養壹批養老領域的優秀技能人才。(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發改委、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7)拓展土地利用空間。保證新增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需求,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新增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劃撥用地;以租賃、先租賃後轉讓等方式提供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優先租賃、先租賃後轉讓。降低養老用地成本,制定體現同質性、公益性、社會性的養老用地新地價,引導整體地價水平與標準廠房基準地價相當。鼓勵利用現有資源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定期發布養老服務現有設施資源目錄,多渠道增加養老設施供給。(責任部門和單位:市規劃資源局、民政局、市發改委、各區政府)

(8)提高融資能力。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研究設立上海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在養老產業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投資中發揮引導作用。鼓勵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借助上海大數據銀稅互動、普惠金融應用等平臺,出臺養老產業專項信貸政策,拓寬貸款抵質押品範圍,提高對養老企業信貸投放的精準度和力度。加強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對養老產業的支持,明確具體支持範圍和操作程序。鼓勵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信托、融資租賃等方式加大對養老產業的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籌集資金。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機構加大對初創期、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企業的投資。(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民政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管局、上海證監局)

(九)強化財稅支持。充分發揮服務業發展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軟件和集成電路發展專項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對符合養老服務、康復輔助器具、智慧養老等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給予支持。進壹步落實國家和本市支持小微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給予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依托社區內固定設施,以全日制照料、日間照料、上門服務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對其提供養老服務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的稅率計入收入總額。對符合條件的用於提供養老服務的房產和土地,按規定享受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優惠政策。(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民政局)

(十)強化科技賦能。推動人工智能、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壹代信息技術和智能軟硬件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的深入應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機協同等關鍵技術研發,提高康復訓練和康復輔助器具、健康監測產品、老年監測裝置、家庭服務機器人、老年可穿戴服裝等適合老年人使用的產品的智能化水平、實用性和安全性。鼓勵各類企業開發集信息系統、專業服務和智慧養老產品為壹體的綜合服務平臺,通過科技賦能,促進線上線下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服務提升。定期發布智慧養老服務應用場景需求清單,引導各類機構和企業優先采購列入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廣目錄的產品和服務,制定完善智慧養老相關產品和服務標準,培育壹批智慧養老應用示範基地、示範社區和示範品牌。(責任部門:市經信委、民政局、市發改委、市科委)

第三,增強支付能力,積極培育消費市場。

(十壹)加快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適時出臺鼓勵各類企業建立年金制度的優惠政策,繼續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引導企業優化年金方案設計,合理確定資金籌集比例和分配方式,改進待遇領取方式,提高職工退休待遇水平。積極發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鼓勵保險公司繼續優化產品設計和服務,探索簡化經辦流程。繼續發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探索完善合同履行、繼承公證等配套制度。(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司法局)

(十二)鼓勵發展養老普惠金融。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優化線上線下服務流程,為老年客戶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務。兼顧穩定性和收益性,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客戶的養老理財、信托等金融產品。鼓勵基金公司通過優化產品設計、拓寬銷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等方式擴大養老基金管理規模,實施市場化、差異化銷售費率管理;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養老目標基金。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以房養老等金融業務創新,通過優化資產配置增強老年人現金支付能力。加強老年人金融知識普及,倡導理性理財理念。(責任部門:上海銀保監局、市財政局、上海證監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積極發展長期護理保險。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不斷完善需求評估、服務供給、服務監管等制度流程,做好與養老服務補貼的政策銜接。根據國家要求和本市發展實際,適時研究擴大保險覆蓋面。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商業長期保險產品,覆蓋康復輔助器具,滿足不同人群需求。支持推動商業保險公司參與長期保險經辦服務。(責任部門:市醫保局、上海銀保監局、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

(十四)激發潛在消費需求。倡導健康科學的養老理念,通過適當補貼引導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購買適宜的專業服務和輔助器具。鼓勵企業創新產品推廣方式,推動老年產品和服務嵌入老年人線上線下生活場景。營造“孝老、敬老、愛老”的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家庭的支撐作用,倡導子女多為老人消費,提高老人的生活質量。(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

第四,優化制度環境,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十五)建立養老產業統籌推進機制。依托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推進養老產業發展,統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和重大改革創新舉措。(責任部門: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六)建立健全養老產業統計制度。根據國家養老產業統計目錄的分類,結合本市實際,建立健全養老產業統計制度,制定產業統計目錄、統計口徑和統計方法。加強統計監測,定期開展相關統計分析,向社會發布養老產業相關統計數據。(責任部門:市統計局、市發改委)

(十七)建立和完善各類產業服務平臺。推動養老領域產學研壹體化發展,支持各類產業創新平臺建設,推進關鍵技術和關鍵產品聯合研究。依托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海國際老年輔助器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等展會平臺,促進養老服務和產品供需對接。進壹步開發“上海市養老服務平臺”、“上海市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專利數據庫”等信息平臺功能,為企業投資布局和產品創新提供更多便利。(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科委、市商務委)

(十八)營造公平開放的政策環境。定期發布本市現有支持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清單和養老服務業投資指南,為各類投資者提供良好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供給,探索對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給予同等的床位建設和機構運營補貼支持。完善財政補貼機制,推動養老服務補貼逐步由“補充供給方”向“補充需求方”轉變,促進形成老年人自主選擇、服務機構公平競爭的服務供給格局。(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十九)推進長三角養老產業協調。依托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養老產業規劃協調和項目協調,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促進產業鏈上下遊對接和功能互補,整體提升區域養老產業競爭力。推動三省壹市養老產業配套政策、標準、規範、數據、信息的銜接,探索建立養老人才培訓基地。探索異地養老新模式,制定配套政策。(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

(二十)加強行業監管。加大對養老領域非法集資和消費侵權行為的整治力度,制定養老社區大額付費資金風險防控措施,繼續加強理財、健康醫療、旅遊培訓等領域監管,切實保護老年人消費權益。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強跨領域、跨部門的聯合獎懲工作。發揮行業組織在維權、爭端解決和行業信用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市發改委、上海銀保監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