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健康證嗎?
如果法人是工作人員,則需要。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在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只能持“健康證”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客戶服務工作。
如果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經營的;未取得《健康證》直接向客戶提供服務的;拒絕衛生監督的;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經營的。罰款上交財政部。
擴展數據:
公共場所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定期對其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其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
在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只能持“健康證”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客戶服務工作。
除公園、體育場館和公共交通工具外,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審查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