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健康證體檢包括哪些項目?
餐飲健康證體檢項目有哪些?
1.外科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甲狀腺、皮膚淋巴結、肛門生殖器等。
2、驗血:主要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病。
3.內科檢查:血壓、營養與發育、呼吸道與肺、心血管、肝臟、脾臟、神經狀況等。
4.耳鼻喉檢查:視力、色覺、聽力、鼻、口、喉。
5、肝功能檢查:主要檢查轉氨酶是否正常。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等傳染病。如果發現有這些疾病,就不要從事美發美容、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公共衛生間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要治好了才能工作。
2009年6月1日,我國正式實施新《食品安全法》,7月20日,我國發布實施條例,允許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乙肝病毒攜帶者也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明。
健康證辦理流程:
1,身份證及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站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壹張為健康證用),填寫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
2.實驗室采血和大便肛拭試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所有體檢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接觸直接進口食品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其他工作崗位。沒有乙肝檢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