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省“婦幼”(婦產科、兒科)人才引進公告【40人】
壹、招聘崗位
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0名兒科醫生和婦產科醫生。
二、申請條件
(壹)候選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2013後,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大專畢業生;
2.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二)申請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熱愛婦幼保健事業;
2.有紮實的醫學基礎知識;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委托培養、定向和在職人員必須征得原委托培養、定向單位和工作單位的書面同意,沒有規定不得流動。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申請:
1.受過各種刑事處罰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黨紀政紀都沒有解除。
第三,招聘流程
(壹)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發布在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及國內相關人力資源招聘網站。
(2)接受報名。
本公告中的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公告發布後15個工作日,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適時啟動考核程序,崗位報名滿即停止。未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將及時公布每次招聘的進展情況。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30日至9月30日。
2.報名所需材料(相關證書的文本及復印件應打印或復印在A4紙上):
(1)海南省2020年“婦女兒童”人才引進申請表(見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3)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兩張;
(4) 1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
(5)醫師執業證書1份,醫師資格證1份;
(6) 1份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
3.報名方式:通過快遞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至海南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人力資源部。
(1)快遞地址:海南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人力資源部(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89號匯龍廣場3單元6樓,570206);聯系人:吳瑞林;聯系電話:0898-36689161。
(2)現場報名地址:海南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人力資源部(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89號匯龍廣場3單元6樓)。
(三)電子郵箱:hnsbjy @ 163.com。
4.註冊要求:
(1)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聘用後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並辦理相關解聘手續。未錄用者材料不予退還。
(2)請報名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臨時告知相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對考生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核合格人員名單,並於考前7個工作日內在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滿分100。計算考生分數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考生成績在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為主,公共科目部分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2.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原則上在筆試(通知)後2天內。
(2)面試內容:以醫學人文為主,兩個問題* * *,現場抽簽後作答。
每次招聘工作(從考核之日起至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原則上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5)身體檢查和調查
體檢由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根據崗位要求,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和實踐技能進行為期壹周的考察。檢查地點安排在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兒科和婦產科。檢驗期滿,由檢驗單位提出鑒定意見,提交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決定。
(6)就業和宣傳
對體檢、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1.2014(含)後,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與未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3年證書者簽訂培訓合同。
2.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2013(含)前畢業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由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工作。
第四,培訓管理
人員培訓
1.2014(含)後畢業未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者,由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安排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培訓3年。
2.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工作的,定期到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進修,累計時間1年。
(2)人事管理
1.實施本項目的所有招聘人員服務期為6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期),與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建立勞動關系,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工作。
2.招聘人員在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工作累計時間為5年,在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進修累計時間為1年。
3.服務期間,自願保留在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的人員,可在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現有編制內優先錄用。市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滿員的,由市縣在總編制內調劑解決;市縣事業編制總量無法調整解決,但確需引進人才的,經省編辦同意後,可采取先進後出方式解決,並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
4.項目服務期已滿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到省級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工作(或自主擇業)。具體聘用條件另行規定。
5.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的,培訓期滿應取得醫師資格證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否則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已發放的規範化培訓補貼費用退還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
(3)相關治療
1.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期間,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學員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生活補貼、五險壹金等。
2.聘用期間的“五險壹金”和檔案工資由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獎金和各種激勵性績效工資由所服務的婦幼保健服務機構支付,要求不低於當地綜合醫院同級醫生的平均水平。
3.在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進修培訓期間,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員工實行同工同酬,相關工作福利由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發放。
4 .符合我省人才引進條件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規定的住房補貼待遇。
5.有正當理由不能退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應當退還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發放的規範化培訓補貼費用,並支付前述培訓費的50%作為違約金。對於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如調離、辭職、主動辭職、辭退等。)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再發放工作津貼,每服務1年,向省婦女兒童醫療中心返還標準化培訓補貼費用1/6及上述費用5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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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婦女兒童”人才引進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