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作需要哪些信息?
1,個人信息登記表:也就是簡歷,不用多說;
2.身份證:大部分企業都會要求身份證復印件。常見的會用到身份證復印件的地方有員工檔案、集團總部備案、社保理賠及費用報銷、勞動合同備案、廠保登記、工資卡、社保卡、公積金聯名卡等。,所以建議9份。當然,如果公司檔案無紙化,1份也可以;
3.照片:使用與身份證復印件基本壹致,拍照時壹般壹版8、9張,根據公司實際使用情況可使用6至9張;
4、學歷、職稱證書:壹般3份,基本用於建檔;
5.銀行卡:1份就夠了,但最好將身份證正面和銀行卡證件復印在壹張A4紙上,讓員工手動復印銀行卡號,並記下申請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因為再次復印時,銀行卡號可能會因為復印件的墨粉問題而不清晰;
6.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聲明:這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財務、保安、貨管等崗位。需要註意的是,無犯罪記錄證明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如果不是,極有可能是偽造的;但有些省外的人因為不方便提供,可以找擔保人,寫無犯罪記錄聲明;
7.入職前聲明:主要聲明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與原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競業限制和商業秘密。本人不會將原單位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帶入公司,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
8.離職證明:避免雙重勞動關系和商業間諜;
9.體檢報告或健康證:也是很重要的材料,建議寫進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避免寫的時候有就業歧視的嫌疑)。健康的身體狀況是勝任工作的基本條件,在壹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員工的各種病假、產假甚至猝死;
10、崗位責任告知書:主要用於後期考核試用期是否合格,避免因工作內容和責任不清引發勞動爭議;
11.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在日常工作中很少用到,主要用於公積金貸款,但在關鍵時刻非常有用,尤其是發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郵寄地址都聯系不上員工的時候(公司還沒有通知搬家);
12.擔保人文件:配合無犯罪記錄聲明使用,或者需要提供壹些涉及財務的崗位。之前我們有客戶的員工挪用公款後聯系不上員工。即使報警,處理起來也會費時費力,尤其是涉及金額較小的,基本不了了之;
13、其他:如果員工原公司繼續為員工購買社保,需要提供相關證明(社保是強制的,所以不要幻想員工寫書面棄權書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規定社保不能重復投保。如果某公司為該員工購買了社保,當前公司不需要購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其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