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怎麽做家政服務嗎?
1.從事家政服務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年滿16周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服務技能;家政服務(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三)有合法身份證件;(四)身體健康,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醫學證明。二、家政服務人員應當如實向經營者提供本人身份、學歷、健康等資質及其他相關信息。三、家政服務人員應逐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根據家政服務人員的服務技能水平,分為初、中、高三個檔次,以獲得不同的勞務報酬。四、家政服務人員有權要求經營者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解合同內容,並享有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經營者和消費者變更家政服務內容,應當征得家政服務人員的同意。五、行為準則(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自尊自強,愛崗敬業;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消費者的生活習慣和風俗習慣,主動適應消費者,把消費者當親人,不虐待其照顧的老幼病殘人員;不泄露消費者隱私;不參與消費者家庭與鄰居的矛盾糾紛,不傳播流言蜚語,以免激化矛盾;不向消費者借錢或索要財物;離開消費者家時,應主動打開自己的包裝接受檢查,以示尊重。(三)遵守合同條款,不無故違約,不無故要求變更戶口或不辭而別。如與消費者發生沖突,消費者侵害家政服務人員合法權益,或者變更服務地址、服務類型等。,家政服務人員無論什麽原因都要提前告知經營者,不要擅自處理。(四)學習服務技能,完成經營者和消費者安排的任務。沒有操作者的指導和消費者的允許,不要使用不能使用的設備。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電腦等設備。(五)確保自身和消費者的安全。不要和成年人、異性青年同房;不得帶親友入住或在消費者家中住宿;不要擅自外出或夜間在外逗留。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退貨的,必須征得消費者同意;註意防火防盜。6.禮儀(1)註意個人衛生,著裝整潔大方,不要太隨意,不要穿緊身衣或過於暴露的衣服。(2)適當佩戴配飾,不濃妝,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3)言行舉止得體。與消費者交流時,要正視對方,不要東張西望,也不要交叉雙臂或把手插在口袋裏。(4)進入消費者臥室前敲門,以示禮貌和尊重。(5)提倡說普通話,使用文明語言,杜絕不禮貌的語言和行為。編輯本款行業管理條例第壹條為了保護家庭服務經營者、消費者和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家庭服務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家庭服務業的服務宗旨是“為民、便民、利民、保民”。為滿足城市家庭對家務勞動社會化的需求,應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促進我國經濟和社區服務的發展。第三條本規範所稱家庭服務業,是指從事家庭服務、家庭保潔、家庭護理、家庭醫生、家教、家庭餐飲、家庭園藝、家庭搬家、家庭二手物品收購、家庭養老服務、家庭裝修維修、家庭接送服務、家庭鐘點工等家庭服務的有償服務活動。家庭服務活動應當遵守本管理規範。第四條家庭服務的經營者應當是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獨資企業、法人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經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或註冊。第五條中國家庭服務協會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依法承擔本行業的管理、服務、溝通、監督和建議等職責。從事家庭服務業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機構可以參加全國性和地方性行業協會。協會依法開展行業管理、信息交流、業務培訓、國際合作、咨詢服務和宣傳教育等活動。第二章家庭服務業經營者第六條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會章程,尊重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堅持服務第壹、質量第壹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各項工作制度,嚴格自律。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經營者有權拒絕違反法律法規的收費和攤派。第七條經營者應當與服務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壹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壹)勞動待遇。(2)工資支付方式。(三)繳納社會保險費。經營者不得招用下列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壹)未滿16周歲的。(二)不能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三)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不適合家庭服務。第八條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訂立家庭服務合同。家庭服務合同壹般采用書面形式。壹次性或每小時上門服務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訂立。經營者應當對以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壹份家庭服務合同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名稱、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二)服務內容或項目。(3)服務的地點、方式和期限。(4)工作條件。(5)人身和財產安全。(6)服務費和交付形式。(七)違約責任。(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九條經營者應當對服務人員進行服務技能、心理素質、法制、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第十條經營者應當建立服務人員工作檔案,完善工作質量評價和監督激勵制度。維護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服務人員與消費者的關系,受理投訴並妥善處理。第十壹條經營者應當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物價部門核定的價格。第三章家庭服務人員第十二條申請家庭服務人員,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壹)身份、學歷證明。(2)體檢報告。(三)家政服務證書及其他資質證書。家政服務員隱瞞真實情況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第十三條服務人員應當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規範,服從經營者的管理和妥善的工作安排。服務人員應當舉止文明,使用規範語言,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不得對外泄露消費者隱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服務中如有爭議,應及時回復經營者,不得擅自離崗。第十四條服務人員應當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第十五條服務人員的合法人身權和財產權受法律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不得擅自變更。消費者希望提供協議以外的家庭服務,應當征得服務人員的同意。第四章家庭服務的消費者第十六條消費者要求提供家庭服務的,應當填寫登記表,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件,簽訂服務合同,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向經營者支付相關費用,不得損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第十七條消費者有權了解服務人員的學歷、專業技能、相關工作經歷、健康狀況和道德品質。第十八條消費者應當尊重服務人員的人格和勞動,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和服務環境,維護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果他們對服務質量有任何投訴,應及時向經營者反映,不得強迫服務人員違規操作。服務人員發生事故,應及時通知作業者和相關部門,並處理善後事宜。第十九條消費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服務人員可以拒絕繼續提供服務,經營者可以解除家庭服務合同,並依法追究其責任。(壹)未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2)虐待服務人員,違反合同。(三)脅迫服務人員從事違法活動。(四)其他附加服務或者危及人身安全的;損害經營者和服務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消費者可以解除家庭服務合同: (壹)經營者采取欺詐手段訂立合同,可能對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的。(二)不履行合同義務。(3)服務人員有無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或違法行為。第五章監督與責任第二十壹條中國家庭服務協會和地方協會的備用管理職能是依法對從事家庭服務活動和培訓活動的單位或機構進行檢查、監督、指導、評估、建議和協調。第二十二條政府家庭服務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消費者的要約後30日內作出決定。第二十三條中國家庭服務協會和地方協會應當依法維護經營者、消費者和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本管理規範經中國家庭服務協會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第二十五條本管理規範由中國家庭服務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