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家學生營養餐標準
法律分析:學生營養餐旨在保障學生的生長發育和健康。生產單位按照均衡膳食的要求,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色香味俱佳、符合營養標準的膳食。具有要求嚴格、風險大、覆蓋面廣、社會效益高等特點。所以學生營養餐的生產應該實行定點制管理,有定點企業資質。經專家評審後,生產企業按有關規定申請學生營養餐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成為定點生產企業。學校從幾個公認的企業中擇優錄取。生產條件好的大型學校食堂,經過評估批準,可以為我們的學生提供營養餐。各地可根據學生人數、供餐需求和發展潛力,做好學生營養餐生產配送的布局、規劃和規範管理。定點生產單位要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堅持保本微利、質量第壹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七條使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應當向國務院城市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審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許可並公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第三十九條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有與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並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食品添加劑的生產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