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支持西部建設的政策
2022-2023年,在中央支持下,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研究生(列入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招募2萬名誌願者(含第二十四屆中國青年誌願者扶貧接力計劃誌願者)到西部地區基層工作。西部計劃誌願者服務期為1至3年,服務協議每年簽訂壹次。鼓勵各地參照國家項目要求,規範實施西部地區地方規劃項目。
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由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實施,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給予相關政策和資金支持。該計劃自2003年開始實施。按照公開招聘、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聘壹定數量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研究生到西部基層開展1-3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誌願服務。
根據服務內容,西部計劃分為基礎教育、服務三農、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西藏七大專項。2018年西部計劃實施規模18300人,其中中國青年誌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教育組成員2100余人。15西部計劃實施以來,已累計派出27萬余名大學生誌願者到中西部22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100多個縣市基層服務。
大學生報名參加西部誌願服務計劃的要求;
(1)取得畢業證書並具有真實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通過畢業體檢和西部計劃體檢;
(3)總學分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以內;
(4)優秀學生幹部和有誌願服務經歷者優先;
(5)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財、法等專業優先;
(6)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誌願者,應具有累計1個月以上的基層工作和誌願服務經歷,或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勵,並擔任過各級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
(7)西部地區學前戶籍優先;
(8)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研究生優先;
法律依據:
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管理辦法
第壹條西部計劃誌願者招募工作由國家項目辦統壹安排,招募省份和高校項目辦組織實施。
第三條西部計劃誌願者培訓由國家項目辦統壹安排,各服務省份、服務場所和高校項目辦配合實施。
第六條誌願者到崗後,縣級項目辦應與服務單位和誌願者簽訂服務協議(協議格式和文本由國家項目辦統壹提供),明確項目辦、服務單位和誌願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西部計劃誌願者原則上按照招募時簽訂的單位到崗位服務。但在服務期間,如誌願者崗位安排不合理,經本人申請,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可在縣範圍內進行調整。因為健康、方言、生活習慣等原因,誌願者確實不適合在當地工作生活。在征求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服務縣項目辦同意並報服務省項目辦審批。服務場所可在省(區、市)範圍內進行調整,調整後報國家項目辦備案。服務崗位原則上不得跨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