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是什麽時候頒布的?
201165438+10月7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該法於2017年6月6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網絡安全法是我國第壹部全面規範網絡空間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對“網絡”進行了重新定義,即“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壹定的規則和程序采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信息的系統”,含義更加廣泛。作為壹部基本法,它與以前各部門的規定有著本質的區別,明確提出不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處罰也從不同角度進行了細化和明確,特別是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將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安全法的主體責任由誰來承擔?國家網信部負責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壹條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絡的建設、運行、維護和使用,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