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有什麽手續?
1,戶口本;
2.轉學證明(區、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
3、中考檔案(須由區、縣、市及以上招生部門和普通高中簽署);
4.高中生檔案;
5.HKCEE考試證書。
壹、轉讓過程:
1.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或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轉學證明材料。
(1)轉入學校收到申請後,根據規定和學校的學位進行審核,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管理系統上傳由學校蓋章的轉學申請表和證明材料電子圖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絕。
(2)接收申請,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規定和學校學位對申請進行核實,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並將相關材料轉送轉入學校;不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2、轉學完成後到學校註冊地教育行政部門,將學生名單送到轉學學校進行核實。
3、經學校同意後,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不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4.轉入學校取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註冊入學,通過管理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5.學生轉學後,應當以接收的學籍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作為學生續檔的依據;轉入學校應保留電子文件的備份。轉出學校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保留紙質檔案復印件,並通知轉出學校。
所有轉移過程都通過管理系統進行驗證。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學生轉學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
二、轉學要滿足的條件: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移,新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在原學校服務區,普通高中學生不在原學校服務區(即招生區);
2.學生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變更實際居住地,變更後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在原學校服務範圍內,普通高中學生不在原學校服務區域(即招生區域)內;
3.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工讀學校的。
三、轉學生註意事項:
1,不允許市內公辦高中之間轉學。
2、普通高中學生不得轉入重點高中,市級重點高中學生不得轉入省級重點高中。民辦高中學生不得轉入公辦高中(含民辦高中)。
3.初三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學者,須經市教育局批準。
4.轉學學生必須進入相應年級,嚴禁學生因轉學而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