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應該完善怎樣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健全統壹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加強食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要深化改革創新,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壹步加強食品安全,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統壹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狠抓* * * *管理,完善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跨區域合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上遊查明原因,控制下遊危害。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建立專兼職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推進食品安全社會治理。
加強風險溝通。積極發布權威信息,及時進行風險解讀,鼓勵研究機構、高校、協會、媒體等。參與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科學解疑釋惑。鼓勵企業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直接回應消費者問詢。建立謠言捕獲、識別、分析和處置智能平臺,堅決依法打擊造謠、欺詐和虛假宣傳。
鼓勵社會監督。依法公布行政監督處罰的標準、依據和結果,接受社會監督。支持行業協會建立規章制度和獎懲機制,加強行業自律。鼓勵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食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