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最先提出生命周期理論?
生命周期理論是由希爾和漢森提出的。
家庭生命周期理論始於20世紀30年代,最早由Hill和Hansen提出。它是在綜合多門學科的基礎上提出來的,20世紀50年代正式應用於家庭工作,70年代蓬勃發展。
代表人物有希爾和杜瓦爾。任何壹個家庭都有壹個生命周期,包括生理需求、文化規範和人的願望和價值觀。家庭發展的任務是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求,否則家庭就會不幸福。
擴展數據:
20世紀90年代,以世代為導向的家庭治療師貝蒂·卡特和莫妮卡將家庭生命周期理論融入新元素。他們認為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的概念為人們提供了壹個有用的框架。
它用於預測家庭必須經歷的發展階段,並提供家庭過去“問題”的願景,試圖處理現在的任務,以及未來的方向。
這是壹個更積極的角度去關註家庭的能力,認為家庭在改善和改變結構的同時,還能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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