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首先要做什麽?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包括10個方面,60多個項目,768項評分內容。主要內容包括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城區除“四害”、單位和居民區衛生、民意調查等。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辦法》,所有申報的國家衛生城市除了是省級衛生城市外,還必須滿足五個條件(即硬性指標):壹是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二是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40%;三是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人均綠地面積≥6平方米;四是大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年日均值(TSP)≤0.08 mg/m3(南方城市);第五,在市區,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三項要達到全國愛國衛生協會規定的標準,另壹項不能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相對於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上述10個方面和5個申報條件,要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question/37962087.html?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