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衛生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衛生政策、法律法規,制定衛生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責任,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通報相關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統籌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規劃和指導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重大疾病的預防控制和幹預,指導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
六、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應急響應,並負責收集、匯總和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信息。
七、指導和監督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的監督控制。
八、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規範醫療衛生職業道德,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評價和監督制度。
十、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規劃,組織醫學繼續教育,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十壹、根據采供血機構和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市獻血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促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推進中醫藥現代化。
十三、組織實施衛生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衛生援助相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