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行動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現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2005年正式提出。
2005年6月5438+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願,紮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是現在第壹次提出,上世紀50年代就有人用過。改革開放以來,這壹提法還出現在1984號文件、1987號文件和1991號文件的十三屆八中全會決定中。然而,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和意義與以往有很大不同,主要表現在:當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在新形勢下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深入人心。當時,我國整體經濟發展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動力的新階段,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要統籌城鄉發展,實施“以城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