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老年健康教育系統
法律分析:1。養老機構老年人健康教育要求:
(1)有計劃地定期開展健康教育。每項健康教育活動都有明確的計劃目標和實施方案,健康教育計劃存檔。
(2)健康教育對象覆蓋率達80%以上。
(3)健康教育對象對教育內容的知曉率在50%以上,能促進健康行為的建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