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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村規民約

村規民約是村級管理的重要方式和載體。它們是為適應村級管理的要求而發展和完善的,並在我國廣大農村廣泛實施。它們是村民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行為規範。

為推進我村“外育生態,內育人文”,深化“十星級”創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我村建設成為“十星級”文明示範村。經村民代表討論通過,我們制定了村規民約,希望全體村民遵守。

1,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崇高正確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榮”的價值理念,自覺參加“十星”文明戶、文明村創建、村級道德講堂等活動。不拒絕上市,不損害十星品牌,不偷星。

2.倡導愛國守法。熱愛國家、鄉村、家庭、行業,自覺遵守各種法律法規,擁軍優屬。不損壞、盜竊集體或個人財產,不亂砍伐樹木,不偷盜綠松石,不參與賭博活動,不傳播淫穢物品,不從事封建迷信活動,不參加其他邪教組織,不妨礙公務,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遺棄嬰兒。

3.倡導環保。積極參與治理“五亂”(亂丟垃圾、堆渣土、亂倒垃圾、汙水飛濺、牲畜亂跑)和環境保護行動,創造優美的生態環境和宜居的鄉村環境。房前屋後不飼養家畜,飼養狗、蛇等攻擊性動物要報村委會備案,並愛護,如有傷害要主動履行盡職賠償義務。

4.倡導文明新風。厲行節約,堅持文明旅遊、文明交通、文明祭祀、文明用餐、文明過節,積極參加全民健身運動。不準奢靡、鋪張浪費、封建迷信,不準在戶外打牌、聚眾賭博,不準帶火種上山或隨意亂扔煙頭,不準亂接電線。

5.倡導鄰裏團結。尊重少數民族的生活習俗和合法宗教信仰,倡導鄰裏和諧。不排斥或刁難外來移民和外來人口,不尋釁滋事,不酗酒鬧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罵人,不侮辱誹謗他人。

6.倡導先進文化。尊師重教,積極捐資助學;種田讀書,造就書香門第;積極參加文化體育活動。不要讓適齡兒童輟學或工作。

7.倡導誠信經營。說話要算數,要誠實。按時歸還他人財物和銀行貸款。在綠松石、茶葉等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不存在作弊、摻假的情況。

8.提倡孝順父母,愛父母。贍養老人,照顧孩子,夫妻和睦,多陪陪父母。沒有性別歧視,沒有家庭暴力。

9.倡導誌願服務。自覺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誌願服務精神,積極參加鄰裏守望、環境保護、科普、文化傳播、關愛留守群體等誌願服務隊伍,學雷鋒、做好人、助人為樂、扶貧助殘。當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能夠挺身而出,見義勇為。

10,崇尚集體主義。樹立“村興則村衰則恥”、“八榮八恥”的價值觀,熱愛集體,熱心公益,積極參與“壹事壹議”等集體建設,積極參加森林防火滅火活動,自覺保護集體財產和利益不受損失。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以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為重。

凡違反村裏規章制度的,經調查核實,經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在村裏通報批評。經批評教育仍不整改的,不得評為“十星級”文明戶、“身邊好人”等榮譽,同時取消該戶享受相關惠農政策的資格。

第壹,社會保障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與壹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要團結友好,和睦相處,不打架,不喝酒鬧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挑動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妨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禁止盜竊、勒索、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禁止賭博,禁止為犯罪分子藏匿贓物。

第二,鄉村風俗

1,倡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鄉風。

2.婚禮和葬禮由婚禮和葬禮委員會管理。婚喪嫁娶新辦,喪事節儉辦,破除舊習舊俗,反對鋪張浪費。

3.不耍花招或假裝耍花招,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不看、不傳播淫穢書刊、淫穢錄像。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克制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傾倒垃圾和汙物。建造房屋時應及時清理剩余的垃圾碎片,柴草和糞便應堆放在指定的地點。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部門批準,統壹安排,不得擅自開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第三,鄰裏關系

1.村民之間應當互相尊重,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裏關系。

2.在生產、生活和社會交往過程中,應當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裏糾紛應當本著團結友好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暴制暴。

第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壹夫壹妻制、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諧的家庭關系。

2.婚姻大事由我做主,我反對包辦幹涉。青年男女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實行計劃生育,提倡優生優育,不計劃生育或超生。

4.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和遺棄女嬰,改掉只有男孩才能傳宗接代的壞習慣。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應歧視或虐待老人。

為了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保證村民自治的實施,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三個文明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經村民和村民代表會議協商通過,制定本村民章程。

第壹章村民與村莊組織結構

第壹條凡在本村有戶口的,都屬於村民,社會地位平等。年滿18周歲的村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二條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組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第三條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聽取和審議村民委員會和村經濟合作社關於行政管理、農業承包合同管理、資產管理、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本村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根據村民會議的授權,村民委員會必須將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提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壹)村莊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報告;

(二)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報告;

(三)重大建設項目和大額支出;

(四)集體資產管理的重大決策和效益;

5)修訂和完善村規民約;

(六)其他需要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村民委員會是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全村村民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

第六條村民委員會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村民委員會還要向鎮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協助鎮人民政府完成各項任務。

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建立村務公開制度。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哪怕是村民對公開事項的意見也要即時回復。

第二章經濟合同和企業管理

第八條股份制企業和私營企業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支持它們健康發展,做好企業的協調服務工作。

第九條企業必須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應積極繳納村和上級規定的有關應付款。

第十條村經濟合作社每年與農戶簽訂壹次經濟合同,並嚴格執行。村民應自覺完成農業稅和村公益金和排灌費等勞務支付。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壹條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每月對本村的財務收支情況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原始憑證逐章審查,並將財務情況予以公布。

第十二條村要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

(壹)年初,村三隊對當年主要資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作出預算,編制計劃,提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二)年中,村民委員會要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半年來財務收支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可以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年初的財務預算進行適當調整。

(三)年終編制預算,並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報告年度收支情況。

(四)各種預付款,收款人必須填制收據。出納只有在行長批準用途後才能付款。出差或出差回來後七天內必須結清。

(5)會計和出納每月結算壹次,核對現金和存款。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三條村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全部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的使用權。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應當征得村民委員會同意,按規定辦理用地手續,經批準後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切實保護耕地,嚴禁拋荒土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未經村經濟合作社批準,未取得《取土許可證》的,不得在承包的田地或地塊上取土、賣泥。

第十五條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村莊規劃,並事先提出申請。經村土地管理領導小組批準後,方可辦理審批手續。需要調整土地的,由建設業主和土地承包方協商解決。建房前,他們必須與鄰居就房屋地基和層高簽訂協議,村土管員放樁後才能施工。

第十六條村莊進行經濟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農民承包地的農民應當積極支持和服從。

第十七條發現未經批準或者不按批準的位置和面積建房的,村民有權向本村或者上級土管部門舉報,村民委員會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並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章治安管理

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應當認真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積極開展創建“平安社區”活動,組織保衛村、廠、校。村民要自覺做好門戶防禦,大家都關心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九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煽動群眾到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室或者他人家裏鬧事、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

第二十條不拖累國家、集體、他人財務,不設置障礙,不損壞、移動公路、水域、航道上的標誌。不損壞村道、灌排渠道,不亂扔垃圾,保持灌排暢通,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

第二十壹條鼓勵村民參加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反對封建迷信活動。

第二十二條村民家庭之間或者鄰裏之間的糾紛,由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外來務工人員暫住在農民或企業村的,由農民或企業報村民委員會,做好外來人口登記和申領暫住證的管理工作。房東或企業如發現外來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或可疑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四條做好“改造”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幫教責任制,督促他們遵紀守法,重新做人。

第六章婚姻與家庭

第二十五條提倡晚婚、晚育、節儉結婚,提倡壹對夫婦只生育壹個孩子。

第二十六條已生育壹個子女的育齡婦女,應當在哺乳期滿三個月後采取節育措施。已生育兩個子女的育齡婦女,應由壹方辦理絕育手續。

第二十七條村裏對做結紮手術的男女雙方壹次性補助100元。凡育齡夫妻,應按下列方式采取節育或絕育措施。

(壹)需要節育或者絕育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知道可以節育或者絕育。

(二)經市級醫院證明不適宜放置節育環,應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的。

(三)脫環或戴環的婦女懷孕,應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四)居住在本村的流動婦女懷孕,農民應向本村或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報告。

第七章收養、撫養和維護

第二十八條村民需要收養他人子女的,必須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並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說明收養理由,經村民委員會審核後向符合條件的村出具證明,再到民政、公證部門辦理合法手續。

第二十九條父母、繼母必須依法履行撫養未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的義務,自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反對歧視。患有精神疾病的兒童應該由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照顧。

第三十條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沒有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有老年人的家庭因子女成年而主張分家生產時,子女應寫贍養協議,多子女的贍養份額可根據其經濟狀況協商確定,並應寫贍養協議。第三十壹條保護老年人、婦女和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和傷害。

第八章教育與健康

第三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保證其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並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被監護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第三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工作,違者責令限期辭退,並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第三十四條自覺參加市大病統籌,村裏將對參合人員給予壹定的補助。

第三十五條村民死亡後,全部火化,並補助火化費80元。

第三十六條積極參加“雙整治”活動,搞好庭院內外衛生,經常做好病蟲害防治,深埋動物屍體,鞏固廁所清潔覆蓋率,維護環境衛生。

第三十七條綠化和植樹是全民的義務。村民應該自覺愛護樹木。無故損壞集體或他人樹木的,應當補種或照價賠償。

第九章兵役

第三十八條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凡符合上級機關征兵條件的青年,應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格檢查和征兵。

第三十九條拒絕逃避兵役義務的應征青年,由村民委員會報請上級兵役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村民,除征服現役外,應當積極參加民兵組織或者服預備役。

第四十壹條村民自覺遵守村規民約,在積極繳納農業稅和村公益金(違反計劃生育和土地管理的戶除外)的同時,可以享受:村民死亡的火化費補助由80元提高到280元。

第四十二條村民委員會對遵守村規民約、敢於揭發壞人的村民,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打擊報復的,應當嚴肅處理。

第四十三條村轄區內的企業和外來人員應當參照村規民約執行。

第四十四條村規民約的解釋權屬於村民委員會。

法律依據:

推出《關於修改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指導意見》,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要采取多種形式,闡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性質和作用,以及修改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意義;廣泛討論,提出意見,召開各種會議,采取各種方法,組織村民(居民)廣泛討論,提出群眾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草案,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根據收集到的意見,擬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初稿,送交村(居)民、村(居)民小組等利益相關方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兩委”協商、征求、吸收各方意見,形成討論稿並提交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討論修改,形成草案,通過多種方式公開征求意見;會議表決通過。根據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後,村(居)委會應當依法召集村(居)民會議對草案進行表決,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應當有村(社區)65、438+08周歲以上的過半數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戶參加,並經過半數參加人同意;備案審查,村(居)委會將表決通過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合法性審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審查合格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出具核準備案通知書;存在法律問題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合法性審查通過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要張榜公布,印發到各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