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出入境防疫條例
法律依據:
雲南省分區分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實施意見。1.嚴防輸入風險。
在機場、火車站、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的省界,所有打算進入雲南的人員都必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並接受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應就地隔離觀察,同時實施人員分類管理:
1.凡擬進入已實施交通管制的湖北省雲南的人員,壹律勸返。
2.對湖北省未實行交通管制的市縣計劃進入雲南的人員,在雲南有工作單位或固定住所的,集中醫學觀察14天;凡在雲南無工作單位、無固定住所的,壹律勸退。
3.計劃從其他疫情高風險地區進入雲南的人員,必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並在家中進行集中或隔離觀察14天。獨居者要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4.計劃從非疫情高風險地區進入雲南的人員,應當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
(二)實行分區管理。
1.低風險地區已完全恢復到疫情發生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保證交通暢通,不封閉道路、村莊、小區、市場。
(2)全力復工復產,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不得以審批或備案等方式限制復工復產。
(3)城市社區和農村村委會對所有流動人口進行網格化排查管理。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廠礦企業、建築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
(4)醫療機構繼續實施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及時排查所有發熱咳嗽患者。保留指定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5)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環境整治,普及衛生知識。
(6)密切關註周邊地區疫情,開展風險評估,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防控措施。
2.中危區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無確診病例的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可參照低風險地區防控措施,確保正常交通、生產生活秩序和開放景點。
(2)在對與疫情有關的場所和人員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合理安排復工復產,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做好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防控工作。
(3)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壹律收治到定點醫院治療,無癥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癥和死亡病例。
(4)嚴格追蹤和管理密切接觸者,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五)對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
(6)連續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的縣可及時調整為低風險地區。
3.在高危地區采取“對內防擴散,對外防輸出,嚴格控制”的防控策略,實施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
(1)對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封閉管理,對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民小組)實行區域封鎖。
(2)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的正常運轉。指導其他企業采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要立即停產停業,直至考核合格。
(三)暫停大型會議、展覽、演出、體育賽事、聚餐、娛樂休閑活動。
(4)采取壹切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向周邊地區輸出和擴散,將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依照法律和程序經審查批準後,可以實施區域交通管制。
(5)連續14天無新增聚集性疫情的縣可及時調整為中等風險區。
(3)重點場所防控1。全省使用“雲南抗疫”微信小程序掃碼報名。重點是流動性大、人員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適用於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室等。,可以自願掃碼,沒有硬性要求。
2.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四。崗位要求(1)強化屬地責任。各地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嚴格落實分級精準防控要求,由綜合防控向精準防控轉變,以防控為重點,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恢復工作生產,促進經濟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
(二)堅持依法防治。堅決糾正偏向和極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壹刀切”,不搞層層加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