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民權二分法簡介 馬歇爾對公民權利演變的歷史考察以及在此基礎上公民權利的三個劃分:基本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公民基本權利是指人身權、財產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權;政治權利是參政的權利,普遍選舉權是核心;社會權利把公民的受教育權、健康權和養老權視為理所當然。 上篇: 如何文明出行 下篇: 觀眾向文言文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