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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什麽安排?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多種設施。

根據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的需要,應當設置基本醫療服務機構。

1.基本醫療服務區,科室設置指導標準:全科、中醫科(中醫綜合服務區)、康復科(康復區)、內科、外科、婦科、兒科、老年病科、五官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精神科(心理科)等專業科室;輸液室、換藥室、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搶救室等科室;按照相關標準設置發熱篩查哨點,設立預檢分診室(站)。鼓勵開設社區專科和中醫專科。按照相關要求搭建健康小屋。承擔教學任務的機構配備教學門診。

2.公共衛生服務區

科室設置指導標準:預防保健科、孕期保健室、婦女體檢室、兒童體檢室、五官保健門診、神經心理發育門診、哺乳室、宣傳教室等。鼓勵建立專門的預防保健部門。公共衛生部門的設置應相對集中,符合北京市預防接種門診設置規範、婦女保健標準化門診、兒童保健標準化門診等要求。

3.輔助診療服務區

科室設置指導標準: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中西藥房、心電圖室、消毒供應室等。有條件的可設置胃鏡室等功能性檢查室。開展外科手術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議設置手術室和麻醉科。設有實驗室科室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北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標準開展工作。影像診斷、病理診斷、臨床檢查可與第三方機構或醫聯體上級醫療機構合作進行。

4.綜合管理服務區

部門設置指導標準:綜合辦公室(黨建辦)、醫務部(質控部)、財務資產部、後勤管理部等。有條件的可設置護理部、醫院感染科、公共衛生管理科、信息管理科(室)、病案室、教室、庫房、職工休息室、食堂等。服務區、公共衛生服務區、輔助診療服務區和綜合管理服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