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最新的出入衢州規定
科學戴口罩:外出時要壹直戴口罩,特別是有呼吸道癥狀時。不建議佩戴帶呼吸閥的口罩。佩戴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且不能重復使用。咳嗽或打噴嚏時不應摘下口罩。口罩壹旦濕了,壹定要及時更換。短時間脫下時,要避免內層的汙染。摘下口罩時,不要觸摸口罩正面。保持社交距離:盡量打擾,避免去人多的地方,尤其是密閉空間;排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
,應盡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至少1m。註意個人衛生:如果咳嗽或打噴嚏時不戴口罩,用紙巾或手肘套捂住口鼻;出門盡量不要碰各種把手。壹旦接觸到它們,應立即進行手部衛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劑消毒雙手)。如果沒有手部衛生條件,可以使用非接觸方式(如紙巾)。
衢州返鄉政策
1.65438+6月9日起,所有歸國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所在單位和社情目標區(村)報到。
2.65438+10月9日起,全市各客運站、機場、11火車站在嚴格落實各項常態化防疫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了48小時內對所有返程旅客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檢查的措施,對48小時內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和電子版均可)的旅客,待發現正常後方可放行;對於未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旅客,將在站內安排現場核酸檢測,采集完成後旅客可正常出站。現場核酸采集費用由旅客自行承擔。
3.各縣(市、區)立即組織人員在轄區內交通站設立臨時核酸采集點,科學劃分區域,嚴格組織現場活動,嚴格做好核酸陰性證明返程旅客的核酸采集工作,確保樣本全部采集到位,不漏壹人。
4.市衛生、交通等相關部門組織對交通站臨時核酸采集點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臨時核酸采集點設置到位、科學規範、安全有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李壽縣級以上政府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預防控制各種傳染病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第十七條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規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和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監測國內外尚未發生或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第十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壹)落實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國家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和分布,預測重大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提出防控對策,參與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免疫接種、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監測和報告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