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林甸縣疫情防控公告1號林迪安疫情公告
為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堅決阻斷疫情輸入,消除傳播風險,嚴格落實社會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努力實現“零發生、零傳播、零輸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春節和重要活動期間良好的經濟社會秩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居民應承擔個人疫情防控責任,積極遵守防疫政策,非必要不要離開森林、離開城市或前往疫情相關地區。如確需外出,需提前向所在鄉鎮、村、社區、工作單位報告。所有來自市外的森林到達者,應在返回前3天內,通過“返回慶祝者登記”小程序或電話,主動向所在社區、村莊和單位報告。主動提醒正在家中探望的市外親友來報到。嚴格按照防疫相關要求進入各類場所,主動掃碼、亮碼,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驗碼、測溫、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拒絕配合防疫要求,造成疫情輸入或擴散的,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2.公路卡口嚴格按照防疫要求,對所有到達市外森林的人員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居民身份證、健康碼、旅行碼檢查,實行“落地即檢”。對拒不配合防疫要求,造成疫情輸入或傳播的,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3.嚴禁聚眾賭博和舉辦非法宗教活動、未經批準的營銷培訓活動、封建迷信等聚眾活動。要提倡“延遲婚喪,不辦酒席”,特別是各種禮儀性飯店、大酒店。確需線下舉辦聚會活動的,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備案審批制度。特別是在農村地區,要防範與疫情相關的聚餐風險,嚴格執行農村層面的申報審批制度。嚴格管理農村市場、雜貨店等場所,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如疫情擴散,將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癥率和死亡率,是預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也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請符合條件的居民主動接種第壹針和第二針,並在當地加強新冠肺炎疫苗,以加快建設國家免疫屏障。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者應避免前往封閉場所或參加聚集活動。
5.縣城城鄉各類經營場所應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安排專人做好防疫“三寶”等措施,積極幫助老、幼、殘者提供服務。對未按要求落實防疫措施的,將通報曝光,並按規定嚴肅處理。
6.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師生不必出林。外出時,他們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和“雙檔”制度。嚴禁學科培訓機構、非學科培訓機構和托管班、自習室、小飯桌等護理服務場所在法定節假日和寒假開展任何形式的學科培訓活動。壹經發現,將按規定予以取締、罰款、吊銷辦學許可證。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請廣大居民理解支持防疫,投身防疫,築牢防疫屏障。
林迪安縣應處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65438+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