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協議怎麽寫
法律分析:旅行安全協議
為提高學習部全體成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全體成員的紀律和法律意識,明確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責任人及雙方成員的責任,保護全體成員及責任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學習部的順利進行。以下協議由各成員和學習部負責人自願簽署:
甲方:學習部出國人員乙方:負責人。
第壹條:甲方在乙方的帶領下,願意出國旅遊,並承諾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安全、經濟等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乙方在旅遊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對其本人或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傷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註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用他人財產。因甲方自身原因保管不當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方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由造成事故的壹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壹式三份,乙方兩負責人各壹份,甲方(學習部離任成員代表)壹份。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在乙方確認甲方也將返校後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境外以觀光、度假、休閑為形式的旅遊活動,以及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國家發展旅遊業,完善旅遊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