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健康承諾書的內容
法律分析:1我在過去的21天內沒有去過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中國中高風險地區。2.本人在過去21天內無境外疫情嚴重國家或地區的旅行史和居留史。3.本人未被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行程有交集。4沒有家人/辦公室同事/同學出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發熱、咳嗽、咽痛等癥狀。目前,我沒有發燒、幹咳、咳痰、喉嚨痛、疲勞、腹瀉、味道異常、氣味異常的癥狀。我對以上提供的健康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信息不實,本人願意承擔由此帶來的壹切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國家支持和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傳染病防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相關制度,方便單位和個人參與傳染病防治的宣傳教育、疫情報告、誌願服務和捐贈活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居民、村民參與社區和農村的傳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