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產品的儲存有哪些註意事項?
第壹,火災風險
1.石油及其產品主要由碳氫化合物組成,碳氫化合物受熱、遇火、遇氧化劑有燃燒的危險。油品的閃點和自燃點越低,燃燒的危險性越大。
2.當石油產品的蒸汽和空氣混合比例達到壹定濃度範圍時,遇火花可發生爆炸。
3.石油產品正在裝卸。填充。泵送等作業中產生的靜電容易積累,產生強電場,發生靜電放電時會導致石油產品燃燒爆炸。
4.粘度低的油流動性和擴散性強,如果泄漏會迅速向四周擴散。油的擴散和流動性是導致火災的危險因素。
5.石油產品加熱後蒸汽壓增加,體積膨脹。如果容器裝得過滿或存放在密閉容器內,會導致容器膨脹甚至爆裂,引發火災。有些儲油鐵桶上下鼓包,是熱膨脹造成的。
6.當燃燒重質或含水分的油品時,燃燒後的油品有的大量溢出,有的猛烈噴出罐外,形成高達70 ~ 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順風噴出距離可達120米左右。這種“突沸”現象容易直接擴展相鄰油罐的燃燒,嚴重擴大波及面積。
二、防火措施
1.正確選擇儲存地點,合理布置庫區
(1)為減少油庫與周邊居民區、工礦企業、交通線路因火災事故可能產生的相互影響,降低火災危害程度,油庫與周邊建築物之間應有適當的安全距離。建在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地區的油庫,必須按照國家抗震設計規範采取抗震措施;地震基本烈度在9度以上的地區,不得建設壹、二級油庫。
(2)為保證油庫的安全和便於技術管理,油庫的設施應根據不同的作業性質和防火要求布置在不同的區域。
(3)合理布置油庫設施的位置,確保油品的安全環境和油品的順利儲運。鐵路裝卸區是油庫的關鍵部位,其鐵路收發棧橋應為不燃性結構,並應盡可能位於油庫的邊緣區域,避免與油庫的道路交叉,同時應布置在與其他建築物合建的輔助區的上風方向。與結構保持壹定距離。車輛收發作業區是油庫火災爆炸事故多發的地方,不宜設在深部,而應設在靠近油庫人口的地方,以便靠近公路幹線,有利於減少裝油車輛的滯留時間和由此帶來的各種不安全因素。漏油會在下遊引起大面積燃燒,影響下遊碼頭和船舶,因此也應盡可能設在各種碼頭和沿河(河)建築物的下遊。
(4)儲油罐區的油罐布局應合理,應設置罐區防火堤,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儲油罐應根據油氣擴散、火焰輻射、油品性質、油罐類型、滅火條件、滅火力量等因素分組布置。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似的油罐壹般布置在同壹組內。但地上油罐不應與半地下和地下油罐布置在同壹油罐組內。每組固定頂油罐的總容量不應大於1000000立方米,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的容量不應大於2000立方米。每組油罐不得超過12。洞庫的罐頂應設置呼吸閥將油氣引出洞外,引出洞外的通氣管應布置在下風向。水封油庫可在罐的油面充入惰性氣體,並設置罐的水封壁和軸蓋板。
(5)防火堤可以防止油罐爆炸時周圍的油流動引起的火災蔓延。防火堤應該用不燃材料建造。堤高1.0 ~ 1.6m,土防火堤頂寬不小於0.5m..立式油罐外壁與防火堤內側基腳線的距離不得小於罐壁高度的壹半,臥式油罐不得小於3米。堤內空間的容積應小於最大油罐的全容量,對於浮頂油罐,不應小於最大油罐容量的壹半。當油罐群容量大於20,000m '且油罐數量大於2個時,防火堤應設置圍堤,其頂部高度應比防火堤低0.2 ~ 0。3米。
(6)油庫內道路盡量布置成環形,雙車道6 m或單車道3.5 m,盡量采用水泥路面,不得使用瀝青配件。與主防火堤基腳的距離不應小於3 m,兩側不應種植樹木。
2.儲油罐及其附件的設置
(1)油罐應配備機械呼吸閥、阻火器、液體、安全閥、泡沫發生器、液位檢測顯示器、儲油溫度檢測顯示器、油氣濃度壓力檢測顯示器、泡沫發生器等附件。這些檢測設備、儀器和附件的安裝可以及時反映油罐的內外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險情。
(2)定期檢查和維護油箱附件。具體維護方法見表3-18。
表3-18油庫維護方法
附件名稱
檢查周期
檢查內容
維護內容
測量孔
至少每月壹次,檢查閥蓋與閥座之間的密封墊片是否緊密硬化,導槽是否磨損,螺母是否活動。密封膠墊每三年更換壹次,蝶形螺母和壓緊螺栓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潤滑油。
機械呼吸閥
每月至少兩次,當溫度低於0'C時,每周至少壹次,檢查閥盤和閥座的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是否上下靈活,閥殼網蓋是否完好和凍結,壓蓋墊片是否緊密清潔閥盤上的灰塵和水滴,給螺栓加油,必要時更換閥殼墊片。
液壓安全閥
每季度從外觀檢查壹次防護網是否完好,是否有窩,測量液面高度,清洗防護網,加密封液。密封液應在每年秋季末釋放,並清洗壹次閥殼內部,必要時混合密封液。
回火安全閥
壹個季度壹次,冰凍季節壹個月壹次,防火網或波紋片是否損壞,是否清潔暢通,是否有水汽凍結,墊片是否清潔嚴密,防火網和散熱器是否有螺栓保護。
氣泡室
玻璃是否每季度破碎壹次,是否有油氣泄漏,吸氣口是否暢通,更換損壞的玻璃,更換墊片,螺栓加油防銹。
(3)空氣泡沫滅火室是撲滅油罐時噴射泡沫的滅火裝置。其類型和設置數量必須根據油罐容量、儲油類型、油面大小和泡沫劑計算確定,但每個油罐至少配備兩個,每個油罐有單獨的消防軟管供應泡沫混合液,以便在油罐發生火災時噴射泡沫滅火。
(4)油箱在使用時,必須防止油箱下沈和變形。油罐均勻沈降超過50 mm,罐壁周圍10米任意圓周內沈降差超過25 mm,或內浮頂油罐傾斜影響浮板正常升降等。,需要排空油,並對罐底進行技術處理。
3.桶裝油倉庫的防火要求
(1)桶裝倉庫應為地面建築,不得為地下或半地下,避免油氣聚集。倉庫用耐火材料建造的建築物,根據儲存油品的閃點,耐火等級應分別劃分為壹級、二級和三級,最低不應低於三級耐火標準。倉庫的地面應是受沖擊時不受油和火花影響的地面,坡度為1%。
(2)為了加強通風,倉庫應開足夠的門窗,門窗的寬度不應小於2。o米,與最近的室外通道的距離不應大於30米(輕油倉庫)或50米(潤滑油倉庫),門檻(坡)高度應大於0.15米。
(3)倉庫照明應采用相應等級的整體防爆裝置或室外配線和安裝在壁龕內的反光燈。但是,對於汽油等易燃液體的桶內照明,應使用防爆燈。
(4)儲油間應與其他建築物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5)儲存在倉庫中的桶裝油品應直立。采用機械作業時,閃點在28℃以下的,堆垛不得超過兩層,28-45℃之間的堆垛不得超過三層,閃點在45'C以上的堆垛不得超過四層;使用手動操作時,容易因碰撞、墜落等造成火花或包裝損壞。對於閃點低於28℃的,不允許堆疊壹層以上。
(6)倉庫主通道寬度不小於1.8m,堆垛距離不小於1m。煙囪與墻的間距不小於0.25 ~ 0.5m,便於檢查和疏散。
(7)桶裝倉庫的耐火等級和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相關規定。
(8)露天堆放的閃點低於45℃的桶裝油品應有不燃結構覆蓋,並采取噴淋、冷卻等措施。堆放場地應遠離鐵路和公路幹線,四周地勢平坦。場地應平坦,高出地面0.2米,周圍用0.5米高的土堤和圍欄保護。潤滑油桶應水平放置,平行兩排,底部相對,瓶口朝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堆放長度不超過25m,寬度不超過15m,樁間距不小於3m,樁與堤間距大於5m,排間距大於1m。
(9)桶裝油品的容量壹般應在桶內保持5 ~ 7%的氣體空間。在不同的季節,不同的油品由於溫度的影響,灌裝量不同,所以在儲存時要采取相應的措施。
(10)油桶應經常檢查。如果發現滲漏,應立即更換油桶,以防止油漏到倉庫地板上或進入排水溝。
4.輸油設備的防火要求
(1)油庫的充油間壹般不應低於二級耐火建築的要求,內部采用混凝土地面,坡向有集油槽。充油間壹般長5 ~ 6m,高3.3 ~ 3.5m,室內通風良好,油氣濃度不大於300mg/m’。通風和照明器具應符合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和裝置的要求。
(2)加油間每12m '建築面積安裝壹對加油塞,直徑不大於40mm,加油塞間距大於2m,塞上閥門安裝高度為1.5m:架空計量停車與加油之間無門窗。與洞外壁保持壹定距離(a .乙類油大於10米,丙類油大於8米),周圍設置防火堤,間距不小於2米;當潤滑油加註室和桶裝倉庫設置在壹起時,兩者之間應設置防火隔墻。
(3)加油作業時,加油車應安裝接地保護裝置。待裝的空桶和已裝的重桶應分別進出。為消除靜電引起的火災事故,應將註油鶴管插入油罐底部,油品的充裝速度必須限制在安全流量範圍內。汽油、煤油和輕柴油在加註時的流速壹般不應大於4.5 m/s。
(4)油泵房的建築結構應為耐火建築,兩端有門窗,向外敞開。室內通風良好,空氣中油蒸氣含量不大於300mg/m’。油泵等電氣設備應防爆,不得安裝臨時和不合格的設備和管道,禁止帶傳動,以防靜電引起火災。在泵房閥組處、引入井設施處安裝油水封,集油井加蓋泵抽裝置和泵距。泵與墻的距離應在:米左右,真空泵房的真空罐應設在泵室外。油泵、閥門及各種過油儀器儀表不準滴、漏、跑、冒,嚴禁油泵空轉,導油管內出現間歇性氣囊。安裝油泵時,必須保證軸線對齊,軸承轉動靈活,盤根安裝正確,防止因安裝性能不良,運行中出現故障而引起爆炸等事故。
(5)車庫內管道優先采用管溝敷設。管道材料壹般采用鋼管,采用焊接或法蘭連接,架設在地下電纜或下水道以下1.5米的不燃性支架上,管道間平行距離不小於10厘米。管材不應敷設在建築物的上方或下方,與鐵路等軌道的交叉角不應小於60”。地下管線與建(構)築物地基受力範圍的距離應大於0.3m..油庫管道的管徑和輸油量應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