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縣內外人員返回南漳縣返回政策的通知
南漳縣關於做好外出務工和省外留漳人員返鄉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和滯留漳州人員的返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縣政府成立工作組,由縣人社局牽頭,由縣政府辦、各鎮人民政府、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縣衛生衛生局、縣扶貧辦、縣投資服務中心等組成。、* * *做好農民工和滯留在南漳縣群眾的返回工作。
2.有明確接收單位的農民工,由所在村申報,由鎮匯總後報縣人社局。經縣政府和企業所在地縣政府協調後,可以自駕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由縣政府統壹安排。
3.沒有明確接收單位但打算外出務工的勞動者,可向所在村申報,由鎮上報縣人社局匯總。壹個是
關註南漳發布上本縣企業招聘信息,可自行聯系應聘人員;二是縣外企業用工,由縣人社局與企業對接後組織招聘。達到壹定規模後,會組織他們外出打工,公共交通由縣政府統壹安排。
4.滯留在漳州的人員返程僅指原居住在湖北省襄陽市外並獲得湖北省綠色健康碼的人員。各鎮上報縣人社局匯總,縣政府與當地縣政府協調後,由縣交通部門通知我返回。滯留在湖北張虎以外的人員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作出安排。
5.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