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權和健康權的主體是
法律解析:生命健康權是指自然人維護生命、生命安全、正常生理機能和健康利益的權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權益的基礎。健康以身體為物質載體,破壞了身體的完整性,通常會導致健康受損。侵犯生命權和健康權的,應當給予受害者或其家屬財產和精神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零五條。自然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險境地時,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救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零五條。自然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險境地時,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