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火車站的防疫政策
壹、出武漢:
1,給韓留下衛生碼綠碼:
(1)火車站:65438+2月5日起,持健康碼綠色碼坐火車離開武漢,進站時不查核酸陰性證明。鐵路部門建議旅客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疫政策,以免耽誤行程。進站時主動掃碼,候車全過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因疫情變化,來(回)漢政策可能隨時調整,防疫要求以現場落實為準。可以撥打武漢市疫情防控熱線027-12345進行咨詢。
2.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都需要健康碼綠碼:地鐵/公交/輪渡/光谷有軌電車:65438+2月5日,廣大乘客乘坐健康碼綠碼公交,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請主動掃描場所碼(數碼守衛),全程定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感謝您的支持與合作。
3.進入公共場館所需的場地碼掃描:進入各類場館時,人員要自覺佩戴口罩,主動掃描“場地碼”,做到“壹人壹碼”“壹人掃碼”。嚴禁“以明碼代替掃碼”、“壹人掃碼多人進出”。
2.到達武漢:地鐵/公交/光谷有軌電車/輪渡:2月5日起,12,廣大乘客乘坐健康碼綠色碼公交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查驗。請主動掃描場所碼(數字守衛),全程定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重要提醒:以上政策由當地政府發布的公開消息等整理而成。如有更新或錯誤,請以最新政策為準,建議出行前咨詢當地防疫部門和火車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病人和病原攜帶者進行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在確診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實施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隔離期滿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離開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患者時,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措施。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單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和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處置。
家禽;
(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的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公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疫區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進出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封鎖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但是,封鎖大中城市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幹線交通中斷或者邊境關閉的,由國務院決定。
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策機關決定並宣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條發生甲類傳染病時,為防止該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及其所載人員、物品傳播,可以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