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在外地花的醫藥費能報銷嗎?
可以,憑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經縣衛生計生局確認,發生的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
以西充縣為例。因病需要住院的,應持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鄉鎮衛生院(含中心衛生院,下同)首診。鄉鎮衛生院治療常見病、多發病70種;鄉鎮衛生院無法診治的70種常見病、多發病,可憑首診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轉到縣級公立醫院或民營醫院治療。
縣級公立醫院無法治療的200種以上重大疾病,可憑縣級公立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經縣衛生計生局確認後,轉往省、市級醫院治療,發生的住院費用按政策報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發生的住院費用不予報銷:到縣級公立醫院或民營醫院及縣外醫院治療,未在鄉鎮衛生院辦理轉院手續的;無縣級公立醫院出具並經縣衛生計生局確認的轉院證明前往縣外醫院治療。
擴展數據:
關於貧困群眾建檔立卡就醫相關要求的規定:
1,因11種慢性病和21種重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用藥治療的,由其所在鄉鎮衛生院進行篩查,填寫《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明確卡》。
2、從居民醫保基金中按每人每年90元的標準劃轉建立門診統籌賬戶,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醫藥費用(包括掛號費、診療費、註射輸液費、藥事服務費等)。),零售藥店買藥和住院自費。門診統籌賬戶余額可結轉下壹年度使用。
西充縣人民政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