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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申請健康卡嗎?

不,沒有強制性的規則。

辦壹張健康卡:

1.憑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證原件,可在居民健康卡發放所在區縣衛生局指定的聯網機構辦理。

2.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須有法定監護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申請人照片、戶口簿或其他有效關系證明。具體申請流程請登錄各區縣衛生局網站。

3.申報居民個人信息經衛生局登記管理中心和財政部門最終審核後,由衛生局登記管理中心統壹安排制作居民健康卡。

4.居民健康卡制作完成後,由郵政儲蓄銀行發放或在銀行網點領取。

居民健康卡是集社會保障卡、新農合卡、醫療機構卡於壹體的CPU卡。居民健康卡是國家為實現醫療衛生服務跨系統、跨機構、跨區域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而提出的個人信息基礎載體。居民健康卡記錄了壹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醫療信息。

獲得健康證明所需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兩張1寸近照;

3.學生需同時攜帶已註冊的學生證;

4.外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認證流程:

1.辦理健康證前進行體檢;

2.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兩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站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壹張為健康證用),填寫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

3.實驗室采血和大便肛拭試驗;

4、內、外科常規體檢;

5、x光胸透;

6.完成所有體檢項目;

7.體檢結果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體檢結果不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不予出具健康證明。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合格後,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到所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

綜上所述,居民健康卡主要用於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的居民身份識別、基本健康信息存儲、跨地區跨機構就醫、費用結算和金融服務。是實現居民與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與社會公共服務等相關部門之間信息交換和共享的紐帶和關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