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健工作計劃的內容
壹、總體目標和具體工作指標
(壹)總體目標
降低城鎮產婦死亡率,消除新生兒破傷風;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5‰和6‰以下。
(2)具體工作指標
(1)早孕建卡率90%。
(2)孕產婦系統化管理覆蓋率為80%。
⑶高危孕婦管理率達到100%。
⑶住院分娩率達到100%。
5.7歲以下兒童管理覆蓋率80%。
(6)高危兒童篩查率90%,高危兒童項目管理率80%。
(7)孕前傳染病檢出率為90%。
(8)產前篩查率達到80%。
⑼的婦科病患病率為65%。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避免的孕產婦死亡和減少兒童死亡。
(壹)加強對高危孕婦的管理
在孕產婦系統化管理過程中,對篩查出來的高危孕產婦,要及時跟蹤、隨訪、轉診,按規定及時轉診到二、三級醫院。
(二)建立便捷通暢的危重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
加強對高危孕婦的治療,確保其安全。充分發揮鄉鎮衛生院高危孕婦救助基地的作用。要在11年的基礎上,進壹步規範和完善各項救助制度和措施。如遇危重孕婦,可隨時取得聯系,做好搶救準備。
(三)加強產科管理,強化孕產婦死亡報告制度。
加強孕產婦系統化管理,堅持孕產婦死亡報告制度,規範和加強孕產婦死亡評估制度和報告制度,發揮圍產協會作用,定期開展孕產婦保健知識宣傳活動。
三、針對婦女兒童主要健康問題實施幹預措施。
(1)全面啟動學齡婦女婦科檢查,重點是規範技術操作,嚴格質量控制,確保受益者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倡導自然分娩;推廣適當的技術;嚴格管理剖宮產指征,加強監管,定期宣傳,逐步降低剖宮產率。
(3)加強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齡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逐步降低人工流產率,減少性病和艾滋病的傳播。
四、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壹)加強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加強監督,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規範服務行為。
(二)執行《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嚴格掌握常用計劃生育手術的適應癥和禁忌癥,嚴禁非醫學需要的引產。保證手術質量,保障病人的安全和健康。
(三)加強藥物流產監管。
五、做好幼兒園和學校衛生保健工作。
(壹)定期對本鎮幼兒園保健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組織學術交流,提高幼兒園保健員的專業水平。
(二)加強對兒童疾病預防、膳食營養、食堂衛生、消毒安全的指導,提高幼兒園衛生保健水平。
(三)開展兒童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推進入園和入學兒童心理健康評估。
六、大力開展婦幼健康教育和宣傳。
(壹)制定婦幼健康教育發展規劃,推進婦幼健康教育事業。
(二)對村婦幼保健人員進行系統、規範的培訓,逐步培養出我鎮的婦幼健康教育隊伍。
(三)加強孕期健康教育,推廣標準化、規範化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城鎮醫療衛生機構創建壹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陣地。
總之,20xx母嬰工作工作量大,預期目標高。我們需要在總結11年工作的基礎上,鞏固優勢,改善劣勢。我們相信,通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婦幼保健工作壹定會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