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衡陽出入境最新規定(衡水出入境新規)
更新於07年6月65438日
壹、進入衡陽:
1,歸檔
密切關註疫情。從省外進入規模的,特別是在上海、北京、山東等重點疫區生活過的,或與病例軌跡重疊的,需提前通過“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在湘登記”程序申報行程,提前兩天向當地社區、賓館、單位申報,配合做好各項防控措施。對於未及時報告的,縣市將要求被隔離對象繳納隔離費。對隱瞞或謊報個人行程和健康狀況的,將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核酸檢測
疫區省所有入秤人員要在48小時內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積極配合各交通站點、高速公路出口、國省幹線公路、市界疫情服務點進行體溫檢測和“壹掃兩看三查四查”檢查步驟,做到100%體溫檢測、100%位碼掃描、100%。
3.隔離和健康監控
對疫區進入規模的人員實施落地核酸檢測,對風險區進入規模的人員實施“壹勸兩報三檢四隔離”措施。
返程途中繼續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天平後第壹時間檢測核酸,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結果出來之前不能出門,上班,上學。並密切關註自己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壹旦出現發熱、幹咳、乏力等癥狀,請不要自行服藥。應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盡快到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如實告知14天的活動軌跡和接觸史。去醫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建議上報時咨詢小區具體防疫規定,根據小區實際規定落實防疫措施。
二、出衡陽:
最大限度減少跨省市縣的人員流動。請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會,尤其是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人群。如確需出行,需提前通過官方渠道了解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出行前向社區和單位報告,謹慎選擇交通工具,全程做好個人防護,盡量不去人員密集場所,降低感染風險。回歸平衡時,請及時報告,自覺配合境內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防止疫情輸入。
三、高危崗位人員出差規定:
入境人員在首次入境城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至少14天,返回湖南不足21天的,集中隔離至返回湖南後21天。
與口岸入境人員、物品、環境有接觸的高危崗位人員,以及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口冷鏈食品加工企業等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差的,必須離開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為陰性,並向所在單位報告。高危崗位的人進入秤後,除非必要,不要外出或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