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健康管理
事故發生後,明明父母要求幼兒園和東東父母承擔賠償責任。但幼兒園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而東東的家長則認為,孩子在幼兒園推倒人並造成受傷,是老師文山監管不力造成的,幼兒園應負全責。
這起傷害事故的法律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
評論和分析
本案是關於幼兒在幼兒園爭搶玩具造成傷害事故的法律責任認定。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有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有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有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造成損害後果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不是造成損害後果的主要原因,承擔相應責任。”《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警告、糾正,但學生拒不聽勸阻、拒不糾正”,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結合本次事故,兒童東東的行為與明顯損害後果之間存在直接關系,東東是傷害事故的責任人。文山老師在發現東東和明明發生爭執時,及時對孩子們之間的不當行為進行勸阻和教育,履行了自己的管理和教育責任。東東事後的報復傷人,是她無法預見和阻止的意外行為。因此,老師和園方在此次事件中已盡到相應責任,不存在不當行為和過錯,無需承擔法律責任。這種孩子之間的傷害應該由加害人承擔,但是造成傷害的孩子東東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東東的監護人應該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
(1)幼兒園要加強對幼兒的友好教育,通過開展各種適合幼兒的活動,幫助幼兒發展社會性,引導幼兒掌握合理解決矛盾的人際交往方法。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也要密切關註孩子的行為,必須及時有效地制止孩子的危險行為或動作,並進行教育。
(3)對於攻擊性的孩子,老師要配合家長做好教育工作。
幼兒園安全健康管理案例分析
對於大多數幼兒園及其教師來說,幼兒園班級日常管理等壹些規章制度相對容易接受和執行,大量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可以在短時間內吸收並付諸行動。在幼兒園,不可預測的隨機事件是老師無法控制的,適應教育變化的能力可以慢慢培養,但幼兒園的安全衛生管理刻不容緩。作為壹個因身心不成熟而需要特殊保護和關愛的群體,教師和幼兒園需要對他們在幼兒園的安全和健康負全責。幼兒園和老師對兒童安全健康的認識和對策有哪些方面需要提高?
我們來看以下案例:
案例壹:教師擅離崗位後
有壹天中午,某幼兒園中班的孩子大部分都睡著了,還有壹些孩子沒睡。這時,值班老師去其他班倒開水,聊了壹會兒。她回到工作崗位後,發現壹個孩子的頭又紅又腫。我問原因,因為剛才老師出去後他在床上玩,不小心摔倒了。老師趕緊幫孩子揉了揉,安慰他睡覺。下午,家長接孩子的時候,看到了孩子。
案例2:疏忽的結果
某幼兒園大班中午午睡前,老師督促孩子們在活動室整理遊戲資料。幾個先進去的孩子在過道裏玩耍。壹個孩子不小心摔倒在地,其他孩子趕緊告訴值班老師。老師馬上檢查,發現沒有外傷,手臂可以活動,孩子自己也沒有異常反應,就安撫他們睡覺。在換班的時候,由於老師的疏忽,下午上課的時候沒有把情況交給老師。孩子起床,下午班的老師發現孩子穿衣服的時候胳膊都擡不起來。老師扒開他的衣服,發現右肩紅腫,隨機把孩子送到醫務室。保健醫生檢查後,建議他立即去附近醫院拍片檢查。檢查後,孩子鎖骨骨折。之後通知家長孩子會理解,要求幼兒園第二天住院。
原因:壹是教師擅離職守,玩忽職守,沒有盡到壹個幼師的責任;二是受傷後,老師對幼兒的傷後處理過於隨意,不具備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識;第三,幼兒園本身的規章制度沒有很好地約束教師的行為。
分析:這種事件對孩子和老師都是意外,但老師要有處理意外的能力。孩子午睡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睡著。有的孩子只要閉上眼睛休息,只要有壹點點變化,就會喚起他們興奮的細胞。我不止壹次觀察到,幼兒園小朋友午睡的時候,很多小朋友會擡頭搖頭壹會兒,然後就去和周圍的小朋友玩。因此,在孩子午睡時間,老師不可掉以輕心,至少要留壹名老師在教室照看;
事故發生後,老師對孩子的傷情不夠重視,處理過於隨意。這是大部分老師的缺點。他們覺得只要撞壹下,擦壹下就沒事了。雖然大多數孩子受傷後真的只是皮外傷,但有些孩子會自殘,這壹點老師要註意。孩子受傷是不可避免的,大多數家長都能理解。但是,如果他們的孩子由於老師的疏忽而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因此,每壹個受傷的孩子都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仔細的檢查;
幼兒園的規章制度不是為了懲罰或者獎勵老師,而是讓每壹個老師在幼兒園樹立以孩子為中心的思想,而不是出事後補救或者推卸責任。建立良好的規章制度,壹方面可以保護孩子,另壹方面也可以保護幼兒園。
對策:
1,教師要提高責任心;
2.幼兒園應對教師進行師德、幼兒生理學、幼兒心理學等方面的培訓和學習。,從而增強教師對幼兒和學前教育的熱愛,進而提高他們的責任感;
3.幼兒園應該制定嚴格的作息時間表。幼兒園要獨立,不能馬虎。
案例三:碎玻璃刺傷手造成的傷害。
壹名幼兒園老師在帶幼兒進行自由戶外活動時,壹名幼兒悄悄跑到院墻壹角獨自玩耍,不小心被閑置的玻璃-鋁合金框架的碎玻璃刺傷。老師發現後,立即通知保健醫生送醫院治療,* * *縫了8針。
原因:壹是教師的疏忽;二是幼兒園的設備不合理;第三,孩子本身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分析:兒童戶外活動的事故比兒童室內活動的事故多很多倍。這時候老師會關註孩子的每壹個行為,以防萬壹,孩子主觀上脫離老師的視野,接觸危險品,老師是阻止不了的。只有在平時教育孩子自我保護意識,才能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在這種情況下,老師對孩子的傷害處理得非常妥當和及時;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幼兒園內會有危險的碎玻璃,幼兒園內的設施都是精心布置的。盡量不要有尖銳的物體、太高的攀爬物或有毒的動植物和食物等。,也就是說,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物體都不能出現在幼兒園裏。本案中的碎玻璃可能是由於部分老師和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孩子受傷在所難免。但是,幼兒園在園內放置會傷害孩子的器械是非常危險的。
對策:
1.制定相關規定。比如《幼兒園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幼兒園內嚴禁使用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築和設施。淘汰設備安全隱患的預防:首先要建立設備、儀器的檢查制度,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其次要請專業人士定期維修保養。對於老舊老化的設備,要堅決更換,舍得花錢買平安。
2.在不可避免的危險場所設置警示標誌(兒童可以理解);
3、在家壹起,經常教育孩子警惕可能的危險,增強安全意識。
案例四:家長冒充“大叔”接送四歲女童質疑幼兒園接送制度。
165438+10月27日,4歲女童晶晶(化名)被陌生人從重慶某幼兒園抱走,傷心欲絕,渾身是傷。近日,記者從海關獲悉,小女孩家長已在重慶九龍坡區法院起訴幼兒園,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等8萬余元。據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時許,晶晶父親唐到幼兒園接女兒,卻接了壹個空號電話。唐找到值班老師詢問,老師壹臉茫然。經過老師的仔細回憶和幼兒園周圍的打聽,我想起了晶晶上學前是被壹個自稱“叔叔”的人接走的。
原因:壹是幼兒園管理疏忽,幼兒園轉園制度存在漏洞;第二,教師缺乏責任感和警惕性。
分析:目前幼兒園有的是家長直接接送,有的是根據接送卡負責接送。兩者都有弊端,看守和老師管理不嚴格,會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首先,家長進幼兒園必須得到幼兒園的批準,也就是必須出示能證明妳父母身份的證明——接機卡。然後,家長進班後,還必須得到班裏老師和孩子的認可。只有老師和孩子認可了,才能去接孩子。案例中的老師連孩子是什麽時候被誰接走的都不知道,可見幼兒園的接送制度有很大的弊端。
我接觸的幼兒園老師每天接送孩子都要和家長互動。雙方都很熟悉。孩子壹般都有固定的接送人。當接站的人不是固定接站的時候,老師要註意,就是特別是接孩子的時候,老師要知道哪些孩子是誰接的。
對策:
1,實行穿梭卡制度,對穿梭卡的制定和領取有嚴格要求;
2.對於安全必須有嚴格的制度規定,比如年齡、健康水平、文化程度等。
3.大致了解幼兒固定接送人,並與他們保持聯系。
案例五:食堂衛生問題導致幼兒園182名幼兒細菌性痢疾。
據新華社7月22日報道,銀川某中心幼兒園在182名幼兒中引發細菌性痢疾疫情。這次衛生安全事件發生後,衛生部在認定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的同時,對銀川市金鳳區衛生監督所監管不力的問題進行了全國通報批評,並建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追究其主要責任人員的失職行為。
原因:幼兒園食堂管控不力。
分析:幼兒園的飲食問題也是影響孩子安全健康的因素之壹。幼兒園的孩子吃飯完全交給了食堂,所以食堂衛生的好壞直接決定了孩子飲食的衛生質量。孩子從食堂吃飯到教室需要經過食堂工作人員、食堂用具、護士等環節,這個過程中的每壹個環節都要保證安全。案例中,幼兒園爆發細菌性痢疾,說明食堂是病毒的主要來源,食堂衛生是否達標,是保證幼兒園兒童健康的重中之重。
實習期間可以隨意進入幼兒園的廚房,而且這個廚房光線不夠,地上有很多水漬。我不能保證。如果孩子進來了,誰來負責她的安全?食堂和廚房也是幼兒園的壹部分,要對孩子和家長負責。
廚房的設備和筷子也必須經過專業消毒,放在通風幹燥的地方。
對策:
1.幼兒園的食堂,包括廚房,都要達到衛生局的標準;
2、食堂工作人員要有壹定的健康標準和行為規範;
3.幼兒園的食品來源應保證其健康衛生;
4、未經批準,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
總結:
我在這裏主要陳述的是壹個關於幼兒園班級安全和健康的案例研究。我個人比較看重這方面。幼兒園和學校都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但幼兒園要給孩子更多的是某種規範,某種道德,某種品行。這是壹個幼師必須具備的能力。在班級管理中,作為老師,妳需要掌握孩子各個階段的心理和生理特點。要組織建設好整個班級的環境和課程,處理好與同事、孩子、家長的關系,有條不紊地安排孩子的日常活動。但在這些能力之外,大部分老師的事故處理能力較弱,甚至有無數老師除了發呆什麽也做不了,錯過了處理的最佳時機的案例。並不是說這些老師缺乏理論素養或者實踐經驗,而是沒有多少老師有應對不同意外的經驗或者心理準備,所以我想強調的是,每個幼兒園都要在做好自己幼兒園各種硬件和軟件的基礎上,培養老師應對意外的能力,幫助他們提高。畢竟我們要面對壹些學齡前的孩子,不可預知的事情隨時都會發生。
以上案例中,除了老師疏忽造成的意外,幼兒園管理不善造成的意外等等,最終受到傷害的都是孩子,還有很多是孩子自己或者家長造成的意外。在分析案件的同時,我們應該思考如何更好地保護幼兒。而如何在不封閉的情況下保護孩子免受各方面不必要的傷害?這是所有老師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對於上面的壹些案例,我參考了《34起幼兒園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歸因》壹文中提到的案例和壹些措施。其中,越來越多的案件沒有被立案,發生了很多本可避免的傷害。看看這些案例,問問自己,如果妳是這個案例中的老師之壹,妳會怎麽做?會不會慌,或者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辦?根本原因是大部分老師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辦。畢竟遇到意外的概率不高,但是因為很少發生,所以無法預防。每個老師都應該知道在某種情況下如何處理意外。
參考學生在這方面所做的,我認為:
在兒童健康方面,既要關註兒童的身體健康,也要關註兒童的心理健康;每個幼兒園都會有保健醫生。除此之外,每個班的老師也應該有這方面的經驗積累。孩子的身體健康會影響孩子在園內的學習和生活。這種情況,說是家長和老師忽視了孩子的病情,導致孩子得不到及時治療。所以,當發現孩子身體不適時,應該帶孩子去找保健醫生詢問,而不是選擇忽視。再者,孩子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有些孩子非常孤僻。老師要用適當的方式和他們溝通,和他們的家長商量。我遇到過兩三個有暴力傾向的孩子。我不知道他們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但是老師應該找出他們有暴力傾向的原因,對癥下藥。這是最必要的,也是最基本的。
在孩子的安全方面,首先要給孩子提供壹個安全有保障的環境,也就是說對於幼兒園的設備設施、飲食、外來人員的進出都要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其次,要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讓孩子知道什麽是危險的,什麽是安全的,怎麽做是對的,怎麽做是錯的,給孩子明確的是非觀。教師要避免教師產生絕對不允許孩子有任何危險的誤解,導致孩子的思維和行為被禁錮在小範圍內。從某種意義上說,孩子的安全就是他們的不安全感。孩子們應該接觸壹些他們能接受的與社會相關的東西。孩子要到處跑,到處玩,然後不可避免的流血受傷。這就需要幼兒園做足安保工作,沒有危險的設備和老師。
總之,給孩子壹個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是幼師和幼教領域必須重視的問題。逐步完善幼兒園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也是必要和迫切的。作為壹名幼師,對待孩子要有足夠的責任心和高度的關註,絕對不是敷衍和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