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健康證是單位辦理還是自己辦理?
法律分析
健康證是指根據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的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服務顧客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和在校學生進行的上崗前、上崗前和適齡健康檢查。新版健康證開通了網上查詢功能。公眾在網站上輸入持證人的姓名和健康證號,即可查詢和驗證健康證的真偽。健康證明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的證明,證明受檢者具有行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的六種疾病,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員工和服務對象的健康。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等傳染病。如果發現有這些疾病,就不要從事美發美容、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公共衛生間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要治好了才能工作。健康證分兩種:壹種是壹般健康證,壹種是食品健康證,餐飲行業的人都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壹百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壹)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購進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的;(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照要求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采購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照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等制度的;(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的;(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清洗消毒,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照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準的;(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進口食品的工作;(七)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照規定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照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和標簽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檢報告的;(十壹)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進行處理的;(十二)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十三)食品生產企業和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並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使用洗滌劑、消毒劑的,或者出廠的餐飲具未按照規定檢驗合格並附有消毒合格證明的,或者未按照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註有關內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未按照規定對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