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夏公務員考試招錄1323人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自治區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0年全區統壹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單位工作人員、 下同),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錄1323名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公務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至2002年7月13之間出生)。2020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後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取得高級工、儲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可報考大專學歷);
7.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口(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以下七類人員不受寧夏戶籍限制:
(1)在寧夏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西部計劃誌願者”(簡稱“三項目人員”);
(2)2020年寧夏普通高校畢業生;
(3)區外普通高校原籍寧夏的畢業生(“原籍”是指報考人員未被普通高校錄取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4)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五)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法院系統助理法官、檢察院系統助理檢察官職位的人員;
(6)父母或配偶在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寧夏戶籍的人員(父母包括公婆和嶽父母,本人和配偶須在2020年7月13日前登記結婚);
(7)2020年7月13日前在我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本人及配偶須在2020年7月13日前登記結婚)。
8.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在基層工作2年以上;
(2)報考“三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須在寧夏任職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此類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可享受五年定向招聘政策,即必須是2065438+2005年9月30日後服務期滿的人員。凡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中享受過本政策並已備案(聘用)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3)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寧南九縣及全區所有鄉鎮)面向地方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定向招錄職位,聘用期須累計滿5年;
(4)報考法院系統法官助理、檢察院系統檢察官助理、偵查助理、行政處罰決定復議、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等職位的,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與其報考職位相適應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參加2019年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達到相應的合格分數線;
(五)報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統(以下簡稱“政法系統”)的警察崗位(獄醫崗位除外),須通過體能測評。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 * *黨籍;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辭退不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被發現在公務員錄用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入期的;
7.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基層政法幹警在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內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8.在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
9.軍人;
10.屬於《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65 438+03]2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辦法》(寧組發[2065 438+05]44號)。
1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以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為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12.有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壹般應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項目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3。
二、報名方式
(1)查詢擬錄取職位。
招聘機構的職位、人數、資格條件、試卷類型等信息,請參見職位表。
報考人員需要咨詢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聯系電話列於職位表)。關於招聘政策的詳細回答,請參見《報考須知》(見附件3)。《申請須知》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報考人員在報考時應區分職位的專業要求是“學科類別”、“專業類別”還是“特定專業”。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以畢業證為準,學位證不作為判斷專業的依據。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資格初審、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
(三)報名時間
考生於7月13日9:00至7月218:00在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其中,需要體能測評的政法系統警察職位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8:00。網上報名系統將於7月5日18:00臨時關閉。提取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數據後,於7月6日18: 00重新開放,7月21日18: 00準時截止,逾期不再補充申請。每天早上10:00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供考生參考。
特別提醒:政法系統警察崗位體能考核時間為7月17日至7月19日。申請人應做好個人日常健康監測,持有健康碼“綠碼”並在現場測量體溫(
(4)註冊程序
1.進入報名系統。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首頁點擊“網上報名”後,選擇“寧夏2020考試錄用公務員”。
2.用戶註冊。註冊時請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妥善保管本人用戶名和密碼。
3.上傳照片。報名完成後,上傳已審核並由“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的“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後請仔細閱讀readme.doc文件。上傳的照片必須是2020年1以後拍攝的正面免冠照片。
4.填寫註冊信息。認真閱讀並“接受”本須知和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完整、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然後點擊“確認”按鈕提交。每個申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壹致。
申請人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凡因遺漏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和多余信息的,壹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由各招聘機構負責。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後0個工作日登錄報名網站1(最後壹個1報名日報名的申請人應在當天及時查詢初評結果)。報考資格未通過復審或初審的,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但尚未辦理繳費手續的人員,可報原資格審查單位批準,重新設置審核狀態後,再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且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放棄報名。
6.體能評估。報考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應先進行網上報名,並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評(報考監獄醫生職位的不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不需要體能測評的崗位。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請留意報名網站上的公告。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家公務員局發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體能測評三項中任何壹項不合格或違規,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10 m× 4往返跑評價次數不超過2次,男子1000 m跑和女子800 m跑評價次數均為1次,縱跳和高度觸地評價次數不超過3次。
體能測評對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我必須保證自己身體健康,因身體原因發生任何意外,後果由我承擔。對本人或者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本測評項目測評後60分鐘內向體能測評機構提出申訴或者舉報,組織實施單位應當當場受理,逾期不予處理。凡以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方式違反體能測評相關規定的。將被取消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7.在線支付。資格初審合格後,於2020年7月23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費,報名費每人100元。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資格。
農村貧困人口和城鎮低收入者申請免交報名費,須在2020年6月21前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處理方式請參考《報考須知》中的相關回答。
8.結果得到證實。繳費成功或免試手續辦理完畢後,正式確認報名結果,不允許調劑職位報考。
9.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在筆試前壹周內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遺失準考證,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為5: 1,定向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且生源較少的特殊崗位、艱苦邊遠地區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可適當降低至最低3:1(公安系統法醫、司法系統獄醫等專業性較強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最低應為2:1)。對筆試達不到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如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筆試
書面內容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的原則。
* * *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150分。《申論》試卷分等級,自治區級職位為A,市級職位為B,鄉鎮(街道)職位為C。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全區司法系統執法勤務崗位、法醫崗位、獄醫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為150分(若試卷總分為100,則計算總分時專業科目成績乘以1.5)。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將於2020年8月22日、23日統壹進行:
8月22日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8月22日下午,沈倫
8月23日上午,“專業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之和。專業科目崗位筆試成績按三科成績各自所占比例進行換算合成。
(四)筆試加分
筆試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計算公共科目總分時給予加分照顧。具體標準如下:
1.烈士配偶、子女20分;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同壹申請人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
(5)結果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後,考生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查詢筆試成績、名次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六)筆試成績和面試比例
筆試成績發布後,自治區公務員統壹考試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抽取合格分數線。開考面試比例(職位面試人數與擬招聘名額的比例)為3:1(其中,有3個及以上擬招聘名額的職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含加分)低於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專業性強、生源少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四、資格審查
(壹)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收集擬參加面試考生的相關材料,由自治區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錄機關進行集中資格復審(免試職位的報考人員壹並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免試職位取消體檢資格),報考同壹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面試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示。
(三)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
動詞 (verb的縮寫)采訪
(壹)面試由自治區公務員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寧夏黨建網和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
(2)面試人員名單公布2個工作日之後,不再遞補。
(3)根據招聘崗位特點,面試采取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滿分150。
報考公安系統法醫崗位和司法系統獄醫崗位的,不予面試。
(4)面試成績無合格線,但按1:1比例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90分及以上,方可獲得體檢資格。
(五)面試成績於面試次日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壹)普通崗位(不加專業知識)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報考成績+加分)÷2× 50%+面試成績×50%。
(二)公安系統執法服務崗位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是:
考試總成績=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報考成績+加分)÷2×7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30%]× 50%+面試成績×50%。
(三)公安系統法醫崗位和司法系統監獄崗位考試總成績計算如下:
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加分)÷2×4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 60%。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
面試和專業知識考試結束後,按照各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比例為1:1。同壹職位在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
七、體檢和檢查
(壹)在自治區公務員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嚴格執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政法系統警察崗位、現場檢驗崗位、食品檢驗監管崗位分別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0]82號)。體檢合格者納入組織考察範圍。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體檢資格而出現空缺的,該職位不予遞補。
(二)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中組發[2065 438+09]265 438+0號)、《關於進壹步嚴格幹部檔案管理的通知》(中組發[2065 438+04]9號)和《關於做好公務員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06])進行,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自中止調查結論作出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壹般應當終止聘用程序。必要時,經自治區公務員局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因檢驗不合格或自願放棄檢驗資格而出現空缺的,該職位不予填補。
八、公示、聘用審批
(壹)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示5個工作日。報考組合崗位的,按總成績排序,由招錄機關組織考生公開自主選擇具體崗位。
(二)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接到錄用通知後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後,空缺職位將不會得到填補。
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62號)執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按程序錄用並登記為公務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服務期
招錄機關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未經自治區公務員局批準,最低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不得流動。面向“三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士兵”、“地方事業編制人員”招錄崗位的考生,面向本地戶籍或學生招錄崗位的考生,在鄉鎮招錄的考生,須與用人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期協議,期限為5年;不簽服務協議,不錄用,自行放棄。
X.有關註意事項
(壹)凡本次招考涉及的重大問題或本公告未涉及的事項,由自治區公務員統壹考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中發發[2065 438+09]21號)、《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3)報考人員報名時留下的電話號碼應保持暢通。為了保證通訊暢通,註冊時除了自己常用的電話號碼外,還要留下緊急聯系電話。因電話不通導致招聘機構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四)申請人應當服從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點組織的要求。如因疫情原因調整招聘工作時間或其他相關事宜,自治區公務員局將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合理安排,並及時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公告。請考生註意。
(五)本公告由自治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12、6669379、6669384。
小貼士: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的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刊物、網上學習卡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請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和欺騙。
附件1。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職位壹覽表
附件二。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
附件3。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須知
附件4。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大綱。
附件5。202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崗位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自治區公務員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