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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喜歡炸薯條嗎?

對於“妳最喜歡的食物是什麽?”這個問題,炸薯條絕對是最常見的答案?它們味道鮮美,易於制作,因此被廣泛認為是世界各地人們最喜愛的食物之壹。很少有人不喜歡這些美味的薯條。妳喜歡條狀還是片狀?妳喜歡醋加奶酪和培根,還是番茄醬?無論如何準備和食用,薯條無疑是美味的。

沒有什麽比壹堆鹹薯條更好的了。土豆是壹種極其舒適的食物,人類是渴望鹽的生物。試想誰能抵擋煎鍋的噝噝聲?從炒魷魚到炒土豆,幾乎所有的東西炒過後都很好吃。人們稱切片炒土豆為“薯條”,但薯條的起源在哪裏?讓我們壹起來看看。

薯條的歷史

1802年在白宮舉行的晚宴上,時任美國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吃了“用法國方式吃的土豆”,雖然歷史沒有告訴我們他的確切含義。盡管有傑斐遜的支持,但薯條直到1830才開始流行,直到1900才真正流行起來。

直到1920年代後期才正式叫法式炸土豆。隨後,名字被縮寫,先是薯條,再是薯條,最後到了60年代,就只是普通的薯條了。我們今天所知道的最古老的薯條出現在1856,壹本叫做《全能女仆烹飪》的書,是壹本烹飪書,內容如下:《法式炸土豆。將新土豆切成條狀,放入滾燙的油中,加入少許鹽;將兩面煎成淺金棕色;控幹水。”但是炸土豆怎麽叫薯條呢?它可能起源於比利時。

故事可以追溯到17世紀後期。當時被稱為荷蘭人的居民有壹個習慣,就是釣不到魚或者釣不到魚的時候就炸土豆。據記載“當河水結冰,捕魚變得危險時,他們就把土豆切成條狀,放進煎鍋裏……”但是這個說法來自1781的稿件,有些不準確。土豆是1735才到達歐洲的。它們是新大陸的作物,像火雞壹樣,被進口到歐洲的盤子裏。另壹個起源故事可以追溯到第壹次世界大戰,當時英國和美國士兵在法國和比利時邊境的當地機構享用薯條,那裏發生了最嚴重的戰鬥。士兵們不太清楚自己的國家,但大家都說法語,所以他們把土豆叫做薯條。

從地理上來說,他們在比利時,但他們來自哪裏?當然,比利時人想要成為炸薯條發源地的榮譽。荷蘭人過去稱之為弗蘭姆斯薯條或佛蘭德薯條。比利時人有各種薯條調料,遠遠不止番茄醬和蛋黃醬。

薯條和我們的健康

毫無疑問,普通土豆比薯條對我們的健康好得多。中等大小的土豆僅包裝約150卡路裏,是復合碳水化合物的重要來源,而復合碳水化合物是人體能量的主要來源。同樣數量的薯條含有500多卡路裏,其中30%以上來自脂肪,還有十幾種添加劑讓薯條變得美味,但我們還是無法抗拒。美國人每年平均吃29磅薯條,相當於77大份麥當勞薯條。壹些調查顯示,薯條是孩子們最喜歡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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