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屠宰新政策
法律解析:《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是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而制定的法律。1997 12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38號發布,根據2008年5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5號首次修訂;根據《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改(201118);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直轄市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法律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
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農村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邊遠、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立僅限於向當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