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辦健康證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法律主觀性:
健康證檢查的項目主要有:1、外科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甲狀腺、肛門等。2、驗血,主要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病;3、體檢,血壓,呼吸道等。;4、五官科檢查,視力、色覺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