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是衛生局嗎?
雖然都和健康有關,但是責任範圍不同。衛健委是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簡稱,衛計委是衛生計生委的簡稱,衛生局是衛生行政的簡稱。機構改革,從衛生局到衛計委,再到衛健委,職責上有些區別,大體相似。雖然都和健康有關,但是責任範圍不同。衛健委是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簡稱,衛計委是衛生計生委的簡稱,衛生局是衛生行政的簡稱。衛生局分縣級和市級。在省裏是衛生廳,在中央是衛生部。
衛生監督將成為執法單位之壹;如果設立現場執法,衛生監督將在衛生領域單獨設立執法中心。行政執法以縣為主,設區的市行政執法部門撤銷,整合為縣執法中心。
執法中心成立後,仍留在事業單位序列。事業單位由於職能轉變,將所有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從而取消了事業單位的公眾參與屬性。根據遼寧省的改革方案,行政執法機構也已確定不再參加公務,已取得參加公務身份的,暫保留身份和待遇。
法律依據: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
第三條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貫徹黨中央關於衛生與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與健康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組織制定國家衛生政策,起草衛生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和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的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衛生公共服務提供者和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制定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控制以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援。
(四)組織協調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
(五)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用藥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藥品短缺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參與制定國家藥典。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標準。
(六)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健全綜合衛生監督體系。領導實施《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七)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九)指導地方衛生工作,指導基本醫療衛生、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動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重要會議、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壹)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承辦中國老齡協會,指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轉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要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進健康中國戰略實施,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健康促進為重點,轉變方式,強基層,重保障,變治病為重點,以人民健康為重點,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壹是更加註重預防和健康促進,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註重工作重心轉移和資源下沈,推動公共衛生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第三,更加註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第四,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促進公共衛生服務提供者和方式多樣化。
(十四)職責分工。
1.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制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質量、結構和分布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人口發展規劃中的相關任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化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體系,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國家人口發展戰略,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提出促進人口整體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民政部的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和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組織推動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醫療保健、心理健康和老年護理服務等老年衛生工作。民政部負責養老服務的統籌推進、監督指導、監督管理,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法規、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海關總署的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傳染病綜合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編制《國境衛生檢疫監測傳染病目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海關總署要建立健全口岸傳染病和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合作機制、傳染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同處置機制。
4.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制定並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報告,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通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有必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5.與國家健康保險局的職責分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部門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與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國家醫藥品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國家藥典委員會,制定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