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崗前職業健康監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完成。
職業健康檢查是壹種醫療行為,不同於壹般的健康檢查。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應完成上崗前的職業健康監護檢查。是強制性職業,針對勞動者接觸的職業危害,如鉛、噪聲、粉塵等。
職業健康監測旨在預防。它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數據采集,持續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的健康變化與其所接觸的職業危害之間的關系,並將健康檢查和數據分析結果及時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采取幹預措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三類: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發現有無職業禁忌癥,建立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的基本健康檔案。工作前健康檢查是強制性的職業健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危險作業前完成。
下列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
(1)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已轉崗的人員;
(二)擬從事高處作業、電工作業、專業機動車駕駛作業等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的人員。
2.在職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
定期健康檢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或勞動者的其他異常健康變化;及時發現勞動者的職業禁忌癥;通過動態觀察工人的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對長期從事需要進行健康監護的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在在崗期間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定期健康檢查的周期根據不同職業危害的性質、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目標疾病的潛伏期和防護措施等因素確定。
3.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主要目的是確定他們停止接觸職業危害時的健康狀況。
勞動者在準備調離或者離開有職業危害的工作崗位或者崗位前,應當進行離崗體檢。
在職期間最後壹次體檢在離職前90天以內的,可視為脫產體檢。
離崗後體檢。
1.勞動者接觸的職業危害具有慢性健康效應,職業病或職業性腫瘤往往潛伏期較長,因此離開接觸崗位後仍可能發生職業病,離崗後需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隨訪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的流行病學和臨床特點、作業人員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短、作業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