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健康扶貧
以國家農村扶貧標準2013為認定標準,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736元(按不變價格計算相當於2010 23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可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準認定任務的基礎上,按照本省標準開展貧困戶認定工作,並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統壹管理。
擴展數據:
壹.規模
原則上是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末全國農村貧困人口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數和發生率見附件1)。省級統計大於國家公布的,可以在公布數據的基礎上上浮10%左右;
個別省級統計數據與國家公布的數字差距較大的,可適當提高浮動比例;具體認定尺度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確定,並報國務院扶貧辦批準。
第二,實踐
各省采取規模控制的方式,將貧困認定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的認定要以農民收入為基礎,綜合考慮住房、教育、衛生等條件,通過農民申請、民主評議、公示、逐級審核等方式進行整戶認定。
三、報名內容
《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責任人、幫扶方案、幫扶措施、成效六個方面。報名標準時間為2013 12 31,標準時間段為2013 10-2013 12 31。
百度百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