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程度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提出了心理健康的十大標準:①擁有充分的自我安全感;(2)能充分了解自己,並能恰當地評價自己的能力;(3)能與周圍環境保持良好的聯系;④人生的理想是現實的;⑤能夠保持自己人格的完整與和諧;⑥善於從經驗中學習;⑦能維持正當良好的人際關系;能夠恰當地表達和控制自己的情緒;⑨可以在不違背群體要求的情況下,發揮個性的有限作用;⑩能在不違反社會規範的前提下,適度滿足個人的基本需求。
臺灣省學者王經過多年的研究,認識到只有健康的心理才能導致健康的生活習慣和身體健康,才能在社會中保持高效率,並提出了以下六個衡量個體心理是否健康的標準:①有工作並願意工作(這是人性的最高心理需求,也是快樂的源泉);有朋友,願意與人交往(通過與人分享感受,可以感受到愛情的快樂,穩定自己的情緒)③正確認識自己,接納自己;④能夠客觀評價他人,認可他人;⑤與真實環境保持良好的聯系;6.永遠保持滿足的心情。
臺灣省學者黃在1982中提出了衡量心理健康的四個標準:願意工作,能夠在工作中發揮智慧和能力,從而獲得成功和滿足感;②樂於與人交往,能與人建立良好關系,與人相處時積極態度多於消極態度;③對自己有壹個恰當的認識,有壹個可以接受的態度;(4)能與環境保持良好的聯系,並能用有效的方法解決遇到的問題。
對上述心理健康概念和標準的理解各有不同,但基本思路是壹致的。其實心理健康是壹個相對的概念。從不健康到健康,只有程度不同。正常和不正常是相對的,不像身體健康有準確易測的指標。人的心理健康可以從相對不健康變成健康,也可以從相對健康變成不健康。因此,心理健康是壹個動態的過程,而不是固定不變的。心理健康的標準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智力正常。智力是所有人心理活動最基本的心理前提。心理健康的人在工作中能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充分發揮智慧學習知識,掌握技能,解決問題,取得成功。
2.認識自己,接納自己,體驗自我存在的價值。能對自己的優缺點做出恰當的評價,對自己要求不高,人生目標和理想現實,對自己基本滿意,很少自責,自責,自卑和自我否定,心理相對平衡。
3.能夠協調和控制情緒,心情愉快。精神健康的人,如開朗、樂觀、開朗、滿足,永遠占主導地位。雖然他們會因為挫折和不幸而不可避免地經歷悲傷、煩惱、憂愁、憤怒等負面情緒,但他們不會長期處於負面情緒狀態,他們善於適度地表達、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情緒。在社會交往中,他們不驕不躁,在社會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努力滿足自己的各種需求,情緒積極樂觀。
4.能夠與他人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願意與人交往,對人友善,對人充滿理解、同情、尊重、關心和幫助,有良好穩定的人際關系,在其中分享快樂和痛苦,有強大的社會支持系統。
5.獨立,獨立,有擔當。對身邊的人和事有主見,不盲從,熱愛並專註於自己的工作、學習和事業,責任心強,能在負責任的工作中體會到生活的充實和自己存在的價值。
6.對環境適應性強。能夠正確認識環境,處理好個人與環境的關系,能夠與環境保持良好的聯系,善於將自己融入不同的環境,是自己的心理需求與社會的協調統壹,從而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需求,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