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背景是什麽?誰提出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麽?當前如何發展城鎮化
2012 12 16 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
在十八大之前,十六大就提出了“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思想,十七大又進壹步補充為“按照城鄉統籌、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業內普遍認為,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鎮化”,是城鎮化未來發展方向“轉型”的“新信號”。
從1978到2011,城鎮人口從65438+7200萬增加到6.9億,城鎮化率從17.92%增加到51.27%。雖然表面上看,中國的城鎮化建設達到了世界平均水平,但背後,目前中國城鎮化率的統計是以常住人口為基礎的,按照這個算法已經超過50%。但是,按照擁有城市戶籍的人口數量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來看,我國的城市化率只有35%-36%左右。據官方統計,在城鎮工作的2.6億農民工中,真正在城市買房的不到1%;約159萬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的農民工及其家屬處於“半市民化”狀態。
具體到新型城鎮化的戰略布局,進壹步的規劃是優化提升東部地區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城市群,逐步建設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在資源環境承載力較強的中西部地區(600139,古八),培育壯大若幹城市群。在此基礎上,優先發展區位優勢明顯、基礎條件較好的中小城市,重點發展小城鎮,逐步將東部地區中心鎮、中西部地區縣城和重要邊境口岸發展成為具備條件的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會創造新的需求。著眼於未來城鎮化戰略布局,下壹步將統籌推進鐵路、公路、水運、航空、油氣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揮其對城鎮化發展的支撐和引導作用。要解決城鎮化改革的問題,未來除了大幅度提高農村征地補償、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外,還可以在全國統壹推行居住證,這樣的改革勢必對解決收入分配、擴大內需起到積極作用。
誰提出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麽?
這是中央提出來的。目的和意義是遵循公平、集約高效、可持續三大原則,逐步形成以大城市為基礎、以中小城市為重點的具有巨大輻射效應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推動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使城鎮化發展由速度擴張型向質量提升型轉變。
當前如何發展城鎮化?
在當前城鎮化進程中,要堅持正確的建設方向,註重引導,防止出現重大失誤和損失。
第壹,高度重視城鎮化帶來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基於中國的國情,城市應該是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要接受者,城市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關鍵和主導環節。其次,小城鎮。正確的城鎮化道路應該是穩步發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積極發展中小城市,重點發展小城鎮。只有這樣,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才能和諧發展。
二要堅決預防大城市疾病。國家在加快城鎮化,戶籍制度在改革,農民進入城市的門檻在降低,落戶城市的條件在放寬,這些都是加快城鎮化的必要條件。但同時也要堅決防止在城市基礎設施跟不上的情況下,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導致道路不暢、交通堵塞;缺少學校和學位;供水、供電、供氣緊張;垃圾無法處理,濁水橫流,河流被汙染,環境被破壞;社會治安惡化等大城市疾病的發生。城市管理者必須做好規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擴大城市容量,積極開辟就業渠道,為農民進城就業創造條件;搞好宏觀調控,使城市人口的機械增長與城市公共設施、教育、服務、生產、環境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三,要克服和防止盲目擴鎮建鎮的熱潮。在城市化進程中,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是必然趨勢。但中國1.9萬城鎮不可能全面擴張,也不能倉促行動。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統籌規劃,選擇少數具備發展條件的城鎮,有重點地擴大發展。不能出現擴建和建設城鎮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