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早期聽力健康
新生兒聽力篩查怎麽做?
壹般在寶寶安眠或安靜時,在寶寶的壹只耳朵裏放壹個探頭或大小合適的耳罩開始測試,做完壹只耳朵再做另壹只耳朵。
篩查方法:耳聲發射(OAE)。要求測試環境安靜,噪音控制在45-50dB以下,可以加快測試速度。篩查是快速和非侵入性的。測試時,探頭緊貼在外耳道1/3處,不需要放置電極,不會對新生兒造成任何傷害。
篩選受外耳和中耳狀態的影響。如新生兒外耳道內的胎兒皮脂、殘留物、中耳滲出物等會衰減傳入的刺激聲和傳出的反應信號,導致耳聲發射的信號在某壹頻段減弱或消失。
新生兒聽力篩查什麽時候做?
初篩過程(初篩)應在出生後3-5天住院期間進行。
如果嬰兒在出生後42天內未通過初步篩查;或者初篩“可疑”;即使是初篩已經過了,但是聽力損失高的孩子,比如重癥監護室的孩子,還需要重新篩查。
新生兒聽力篩查的好處
之所以要設置新生兒聽力篩查,是因為有時候寶寶剛出生,包括視覺、聽覺等很多方面都沒有發育完全,無法通過自己的感覺來判斷寶寶的內部發育情況。對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查,有利於清楚了解寶寶的聽力情況,發現寶寶是否有聽力問題。
另外,從小認識到聽力情況,也有利於寶寶以後的健康成長,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發展。如果篩查結果不理想,可以盡早采取措施,對癥下藥。為了避免遺留問題,越發展越不可收拾。
新生兒聽力篩查失敗怎麽辦?
未通過復篩的嬰兒應在3個月齡時接受聽力學和醫學評估,以確定6個月齡內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聽力損失,從而實施幹預。也就是說,復檢不合格的兒童應由聽力檢測機構進行耳鼻喉科、聲阻抗、耳聲發射、聽覺腦幹誘發電位、行為測聽等相關檢查,必要時進行醫學和影像學評估,以做出診斷。
對於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兒童,應根據可能出現的遲發性聽力損失,制定個體化聽力復測的時間和頻率。對已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但存在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嬰兒,至少3歲後每6個月進行1次聽力隨訪。如懷疑聽力下降,應及時進行聽力學評估。
新生兒聽力發育指數
0-7天寶寶的聽力發展
嬰兒已經有聽覺了。大部分嬰兒在出生24小時後就能對1-2次聽覺刺激產生反應,對大人的聲音也非常敏感。大人在寶寶身邊輕聲說話,看看寶寶對聲音會不會有不同的反應。
8-30天寶寶的聽力發展
聽覺完全發達,他會密切註意人聲,對噪音敏感。在寶寶身邊說話時,寶寶把頭轉向熟悉的聲音和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