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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指導骨折患者進行功能鍛煉?

骨折治療的最終目的是盡快恢復受傷部位的正常功能。治療骨折有三個原則: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壹.重置

(1)骨折早期復位可使骨折修復順利進行。復位方法有兩種: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如果復位時間拖得太長,會造成骨折復位困難。

骨分離和復位是骨折治療的第壹步。所以對於每壹處骨折,原則上都要爭取解剖對位。對於壹些骨折,很難復位。骨折雖未完全恢復到解剖位置,但愈合後不會影響傷肢的功能,稱為功能對位。在骨折的治療中,要註重患肢的功能恢復,而不是片面的、機械的強行解剖復位。

如果傷肢局部腫脹嚴重,甚至形成皮膚水皰,則更難復位。這個時候還是要爭取骨折復位。如果我們被動地等待腫脹消失,減少的時間往往會被推遲。

當傷員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或並發內臟、腦部等損傷時,應先集中精力搶救,待全身穩定後再進行骨折復位。

(2)復位的標準壹般來說,骨折復位要爭取解剖對位或接近解剖對位。但在臨床實踐中,由於骨折部位、骨折類型、傷後骨折腫脹程度、復位時的設備條件、復位者的技術水平等方面的差異,應根據具體情況盡量使患肢恢復到最佳程度。原理是骨折修復後患者的肢體功能不會受到影響。

1.上肢:肱骨骨折,多短縮畸形和側移,成角略大於5° ~ 10°,對患肢功能影響不大。尺側屈肌骨折要求嚴格。側移不超過50%,5° ~ 10°以下成角畸形對前臂旋前旋後功能影響不大。必須同時修復尺側屈肌骨。

2.下肢:下肢骨折縮短不超過2cm。太短會導致線條斷裂,長時間會造成臀部和腰部疼痛。應盡可能校正旋轉位移。下肢內旋或外旋都會影響下肢步態。

3.兒童:兒童骨折復位要求範圍廣,壹般為15以下成角、旋轉畸形,輕微短縮或側移。在兒童發展中,他們可靠而強大的塑造能力得到了補償,以後不會出現明顯的功能障礙。

4.關節內骨折:骨縫穿過關節面的關節內骨折,復位要求較高,應尋求解剖復位。對於關節內骨折,如果手法復位不能達到滿意的解剖復位,應酌情考慮手術復位和內固定。

(3)復位的方法

1.手法復位:在骨折的治療中,手法復位是應用最廣泛的,也是最安全的。復位後,要仔細檢查患肢骨折部位的形狀、長度,是否已恢復正常。在適當和有效的外部固定後,進行X射線透視或放射線照相術以確認復位結果。如果復位不良,根據需要進行校正。

2.牽引復位:牽引既可以作為復位的方法,也可以作為保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是骨折不愈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以下情況可作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①骨折累及關節面,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線。②骨折後,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難以貼合。(2)骨折端剪切,血供差,斷骨需要嚴格固定才能愈合,如股骨頸囊內骨折。④骨折斷端間嵌有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軟組織,手法復位失敗。⑥壹根骨頭上有多處骨折,手法復位困難。⑥不滿意手法復位,不宜牽引治療,但內固定療效較好的長骨骨幹不穩定骨折患者。(8)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破裂,治療時應先重建骨支架,如部分或完全截肢。⑨骨折不連接或出現異常愈合,功能恢復差。

二。固戀

正確有效的固定是骨折愈合的關鍵之壹。可以繼續維持骨折復位後的對線,還可以防止不利於骨折愈合的剪切力和角度活動。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兩種。骨折復位後采用外固定對傷肢進行外固定,包括小夾板、石膏繃帶、持續牽引。骨折復位後,傷肢內固定為內固定,包括螺釘、鋼板、三棱針、髓內釘等。內固定後,常采用外固定進行短期或長期的配合固定,使療效更可靠。

3.功能鍛煉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煉可以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愈合。所以固定的肢體要適當收縮放松。對於未固定的關節,應鼓勵患者及時做積極的功能鍛煉,在骨折端已達到臨床愈合時逐步加強負重鍛煉。

臨床功能鍛煉有兩種形式:主動鍛煉和被動鍛煉。

(1)主動鍛煉是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根據患者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盡早進行肌肉收縮和放松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種運動,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少對全身的創傷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都應該進行積極的鍛煉。具體來說,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1.第壹階段:骨折斷端雖已在1-2周內恢復,但不穩定,偶爾伴有輕微側移或成角畸形。此時骨折並發的軟組織損傷仍需修復,局部疼痛和肢體腫脹仍存在。因此,主要的運動形式是在不影響斷端移位的情況下,通過肌肉收縮和上下關節的屈伸來放松,從而幫助血液回流,促進腫脹消退,起到預防作用。比如復位固定後,可以進行指間關節和掌骨關節的屈伸運動,手指內收外展,肘關節屈伸,肩關節屈伸,內收外展,旋轉等運動。

骨折2-3周後,四肢腫脹疼痛已明顯緩解,軟組織創傷已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已初步連接。除了加強肌肉的收縮和放松,其他關節可以逐漸增加自己的活動範圍,從單個到幾個關節的協同練習。牽引架上的患者還可以通過肌肉的收縮和放松以及身體其他部位的運動來帶動患肢的活動。

2.第二階段:此時骨折已經達到臨床愈合標準。外固定和牽引解除後,除了固定期間關節活動得到控制外,部分患者還可能因初始運動不良而出現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癥狀。因此,需要繼續鼓勵患者加強功能鍛煉,配合中醫外洗按摩,促進關節活動和肌力的快速恢復。此外,物理治療可根據病情需要適當結合,但仍應以積極運動為主。

(2)被動運動

1.按摩: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的按摩可以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在骨折固定早期,少數患者因害怕疼痛而不敢主動活動,宜在醫護人員的幫助下進行輔助活動,促使患者更好地主動活動。對盡快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和關節囊攣縮有壹定作用,但操作要輕柔,防止骨折再次移位,加重局部創傷。

(3)功能鍛煉的註意事項

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以骨折穩定為基礎,從輕微活動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時間,不宜操之過急。如果因突然劇烈活動導致斷骨再次移位,同時應在醫護人員的正確指導下阻止部分患者運動,並對此類患者進行耐心勸說。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愈合,恢復患肢的功能,因此應鼓勵患者堅持鍛煉,進行有利於骨折愈合的活動,嚴格防止不利於骨折愈合的活動,如外展肱骨外科頸骨折、內收骨折的內收、外展肱骨髁上骨折的外展、屈曲骨折的前屈、前臂骨折的旋轉、脛腓骨幹骨折的內外旋、下橈骨延長骨折的後伸屈曲等。